中国食品安全网 中国食品安全网

站内搜 索

食安餐饮

每人收1元“餐筷费” 难道吃饭得自带筷子

2019-11-06 9:32来源:生活报编辑:栾凤宇
  

日前,哈尔滨市市民来电反映,在哈尔滨香坊区菜艺街李家小馆就餐,结账时每人竟收了一元的筷子钱。

杨女士表示,前几天她和家人到菜艺街的李家小馆就餐。“结账的时候也没太在意,觉得点的几个菜和结账的总额差不多,交完钱就走了。”杨女士说,回到家后拿出就餐小票一看,发现第一项费用就是“餐筷费”,每人一元。

“李家小馆提供的就是普通的一次性竹筷子。”杨女士认为,筷子是中餐必备的工具,如果收费太不合理。而且“餐筷费”在店里也没进行公示,如果公示了她可能会选择更环保的消毒筷子。

李家小馆菜艺街店前台服务人员表示,收取的1元“餐筷费”是餐位费,是公司规定的,收费系统就是这样。
对此,该店侯店长表示,如果消费者提出疑问,可以取消这个收费。

针对李家小馆菜艺街店收费“餐筷费”一事,辖区红旗市场监督管理所有关负责人表示,此前,就有消费者来反映过这种情况,他们已责令该店对“餐筷费”进行整改,他们将再督促李家小馆进行整改。

记者询问李家小馆的其他店面,一家店的接线员表示,他家店筷子和湿巾是一起收的,是湿巾成本费,如果不想用可以跟服务员说,换成免费的。

根据《黑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规定,违规收取餐位费行为的违规饭店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3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生活)

中国食品安全报社主办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一区16号楼     邮编:100070
订报热线:010-68289071   新闻线索E-mail:newscfsn@163.com   采编热线:010-53385236   广告热线:010-63703066转8066   通联热线:010-63703078
中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京ICP备10219194号-3    %E5%A4%87%E6%A1%88%E5%9B%BE%E6%A0%87.png京公网安备 11010602103877号
中国食品安全报社 版权所有    Copyright©2012 by www.cfsn.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