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为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云南省大理市祥云县市场监管局认真落实食品安全监管"四个最严"的要求,坚持标本兼治,严格依法行政,强化日常监管,深化专项整治,努力构筑食品安全"防火墙"。
宣传讲解,扩大知晓范围。通过"3·15"、食品安全周宣传活动和农村厨师、食品经营户培训等活动宣传讲解《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开展案例警示教育,督促食品经营者增强自律意识,不定期开展自查,对照《食品安全法》规范经营行为。近期,各片区分局针对季节性食品安全监管,组织肉食品经营户学习《食品安全法》和野生菌中毒防控,以及禁止加工出售草乌附子等毒性非食材相关规定等知识,向参加学习的经营户发放相关宣传材料,同时签订《食品经营安全责任书》。
要求肉食品经营户认真遵守《食品安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严禁采购、加工、经营病死畜类产品以及来源不明、未经检验检疫和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及制品,严防不合格肉食品流向餐桌。对违反《食品安全法》销售不合格肉类及肉制品的经营户,除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外,还将联合相关部门和市场主办方对经营者实施联合惩戒。
现场检查,严把食品准入。优化食品流通许可流程、简化审批环节、精简许可材料、压缩许可时限,同时,根据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申请人的申请,各片区分局执法人员及时上门实地核查,对申请人经营场所卫生设施、食品摆放、卫生状况、消毒设施、健康证办理情况等方面严格按照标准进行实地检查,核查合格后方予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对验收不合格的当场指出不合格事项,要求申请人即时整改。
全面体检,狠抓痛点整改。对食品经营、餐饮服务行业加强日常巡查,检查过程中从许可管理、食品安全制度、人员管理、索证索票、食品贮存、食品加工、餐具消毒、食品添加剂等方面开展检查,认真做好巡查检查记录,对检查出的问题要求经营主体按照检查结果及时进行整改,从严规范食品、餐饮经营行为。同时,加强高温季节蔬菜、粮油、肉及肉制品、糕点等食品的安全监管监测,确保广大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
精准监管,严惩违法行为。结合专项整治和日常巡查,严查食品产品虚假标注生产日期、保质期或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销售无标签预包装食品等行为,和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容器使用前未经洗净消毒或者清洗消毒不合格,以及餐饮服务设施、设备未按规定维护、清洗等违法违规行为。
优化服务,提高维权水平。充分运用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热线,及时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努力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力争让消费者满意而归。及时分析消费者投诉举报相关数据,重点关注消费投诉集中的行业和经营主体,靶向规范经营行为。(徐丽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