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21年7月6日,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1268批次食品安全抽检情况的通告,其中,重庆润阔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来自重庆市益星食品(集团)有限公司的贵州老山三黄鸡肉尼卡巴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2021年7月6日,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1268批次食品安全抽检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33号)。
其中,重庆润阔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来自重庆市益星食品(集团)有限公司的贵州老山三黄鸡肉(2021-05-07(检疫日期)),尼卡巴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结果为1.04×10³μg/kg,标准值为≤200μg/kg。
据悉,尼卡巴嗪主要用于预防鸡、火鸡等禽类球虫病,具有高效、低毒、性能稳定、抗药性小等特点,在饲料中使用后会在动物的肌肉和组织中产生不同程度的残留。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规定,尼卡巴嗪在鸡的肌肉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200μg/kg。
鸡肉中尼卡巴嗪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养殖户在养殖过程中违规使用相关兽药。长期食用尼卡巴嗪残留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
公开信息显示,重庆市益星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于2005年10月9日取得了重庆市农业产业化工作领导小组颁发的重庆市农业产业化市级龙头企业证书。(李红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