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成都彭州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接到群众举报,称三界镇某蔬菜合作社内有人使用“药水”浸泡红毛丹运往外地销售。
该局立即进行突击检查,现场发现加工区内两个水池中浸泡有大量红毛丹,旁边库房内放置标有“无水柠檬酸”的袋子、标示有“磷酸”等字样的白色塑料桶,还有3袋外包装上无标签标示的白色粉末状物质。
“水池里浸泡的水是用于红毛丹保鲜和防腐的。”该加工店负责人张某表示,所有添加剂都是南昌某公司调制好的保鲜配方。执法人员查扣了现场物品,并对水池中浸泡的红毛丹进行了取样。目前,案件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根据《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磷酸和柠檬酸等合法的食品添加剂,可在乳粉、蔬菜罐头、浓缩果蔬汁等食品加工过程中使用,但是不能用在新鲜水果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