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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严打违法广告 禁止出售“江鲜”

2020-08-24 15:37:19来源:大同晚报编辑:张慧
摘要:为斩断违法链条,大同市市场监管局制定行动方案,打击虚假宣传、违法广告等行为,以进一步维护长江流域生态安全,对以“长江野生鱼”“野生江鲜”等为噱头营销的商家依法从中处罚。

  

为将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工作落实落细,日前,大同市市场监管局制定行动方案,从严从快处理市场违法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行为,打击虚假宣传、违法广告、诱导欺诈消费者等各类违法行为,斩断违法链条,维护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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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 视觉中国

该局加强注册登记事项监管,对辖区现有经营范围、名称中含有“江鲜”等字样的餐饮、水产品经营单位进行全面摸排督促整改。对新申请经营范围、名称中含有“江鲜”等字样企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把好市场准入关。加大水产制品生产企业和加工小作坊的日常监督检查力度,开展水产制品加工小作坊摸底建档和动态管理。加大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等水产品销售者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大对餐饮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食用水产品的原料控制和管理。加强对电商平台售卖“长江野生鱼”“野生江鲜”等行为的监管。凡属于依法禁止出售、购买、利用的野生动物和制品以及猎捕工具,一律禁止发布广告。同时发挥12315平台及热线的作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及时公开曝光典型案例,震慑违法犯罪分子,营造全社会共同保护长江的良好社会氛围。

市市场监管局表示,对以“长江野生鱼”“野生江鲜”等为噱头营销,对商品的来源、质量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行为;对违法出售、购买、食用长江流域珍贵、濒危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行为;对采购、加工、经营非法渔获物的违法行为,一经发现,依法从重处罚,并追溯来源、去向,一查到底。(刘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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