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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绥江县严厉查处河道非法捕捞行为 推进长江流域退捕禁捕

2020-08-04 15:10:09来源:昭通日报编辑:张慧
摘要:绥江位于金沙江和长江的承接地带,为保障长江流域禁捕退捕工作有效推进,绥江县金沙江库区综合执法大队已形成了水、陆、空一体,严厉查处河道非法捕捞行为,目前为止,已移交公安机关非法捕捞6起,刑事拘留12人。

  

设定航线、准确定位,无人机每次巡河20千米,准确发现河道内渔船、网具和违法捕捞人员,执法人员获悉后立即驾驶水上执法快艇快速驶向目标进行处置。自今年6月以来,云南省绥江县采用无人机在长江流域金沙江(绥江段)巡河5次,严厉查处河道非法捕捞行为取得明显成效。

无人机巡河拍摄的高清图像实时传回监控室,实现水、陆、空巡河无盲区,节省了大量人力物力,而且大大提高了执法效率。为有效精准查处非法捕捞行为,绥江创新运用“智能+5G”技术,利用大型无人机高效巡河,推动巡河工作从“人+工具”的传统模式向“机器+数据”的智能模式转变。目前,绥江县金沙江库区综合执法大队已形成了水、陆、空一体的装备体系,水上有执法船、执法艇和冲锋舟,陆上有执法车,空中有无人机,有效保障了金沙江(绥江段)执法工作的开展。

绥江是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位于金沙江和长江的承接地带,境内鱼类资源丰富。7月1日零时起,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实施禁捕。在推进长江流域重点水域退捕禁捕工作中,绥江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围绕“退好、禁好、稳好”三个关键,组织实施好“清河”“清库”等专项执法行动,全面推进长江十年禁捕工作。今年6月,绥江县调整充实了金沙江库区综合执法大队,加大了对库区违法捕鱼行为的打击整治力度,共拆除非法网箱3口、清理销毁网具751张、扣押捕鱼船11艘,没收违法经营捕鱼工具15件,实施渔业违法行为行政处罚25起。

电、炸、毒鱼是严重破坏水生生物资源的违法行为。7月24日,绥江县公安局板栗派出所联合水域派出所抓获在桂花村三河厂水域实施非法电鱼捕捞的犯罪嫌疑人赵某等4人,收缴用于非法捕捞的电瓶、增压器等作案工具。7月27日晚,绥江县公安局会仪派出所联合水域派出所快速出击,当场抓获非法捕捞水产品的犯罪嫌疑人芶某和刘某,收缴用于非法捕捞的电鱼机、钓具等作案工具。自库区综合执法大队成立以来,到目前为止,已移交公安机关非法捕捞6起,刑事拘留12人。

同时,绥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渔具行业专项整治行动,检查渔具经营店11户,其中责令整改1户、查处无照经营1户。

自长江流域重点水域退捕禁捕工作启动以来,绥江县及时摸清捕捞渔船渔民数量,锁定退捕对象,与符合条件的退捕渔民签订退捕协议,对全县53艘退捕渔船进行集中报废拆解和网具销毁,兑现退捕补偿资金。目前,全县97名退捕渔民全面完成建档立卡,并积极开展退捕渔民劳动力培训,实现发展产业解决一批、自主创业解决一批、公益性岗位解决一批,促进渔民转产就业。同时,绥江县还筹集资金782万元用于退捕转产工作,截至目前,全县88名有劳动力的退捕渔民中,已实现就业安置46人,县人社部门正在通过昆明、杭州和广东中山等劳务输出工作站优选就业岗位,挂钩干部每月进行推荐,帮助剩余42名劳动力实现转移就业。 (王明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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