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汾酒推“6条规定”整治销售市场乱象

2019-03-08 15:51来源:北京商报网编辑:小可
  

3月7日,北京商报记者从汾酒方面获悉,今日山西杏花村汾酒销售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汾酒销售公司”)营销管理部面向全国各省区、经销商及专卖店客户发布了《通知》,将全面严格管控市场违规行为。

《通知》指出,要求各区域2019年一季度末的任务进度,不得超过公司规定的上限指标,且严禁低于红线价格的低价倾销行为。另外,从即日起,全面停止接收北京、天津、河南市场的销售订单,严禁跨区域销售的窜货违规行为(含未经备案的跨区域团购)。对于2018年度多次窜货,及2019年度发生过窜货的经销商,自即日起,全系列产品停止供货。同时,严禁经销商未经授权私自向电商平台供货。对存在低价倾销、窜货、套取费用等违规行为的区域或经销商,全额或部分取消控价基金的返还。此外,2019年3月8日起,汾酒销售公司暂停接收非自办承兑汇票。

据汾酒相关负责人透露,近期,有个别区域、个别经销商违反汾酒规定,低价倾销、跨区窜货,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造成了一定的危害。因此,为保持汾酒的市场健康发展,汾酒销售公司决定制定市场规定以改善当前乱象。

在《通知》下发后,汾酒还将进行市场秩序专项治理检查,且省区经理为第一责任人,一但发现存在低价倾销、跨区域窜货、套取费用等违规行为,绝不姑息。

汾酒集团董事长助理、汾酒股份公司副总经理、汾酒销售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李俊表示:“汾酒之所以选择三月发文进行调控,主要是为了更好的掌控市场,实施自我变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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