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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市场监管局查获一起假冒名酒案 涉案产品货值金额高达73万元

2021-11-01 13:23:11来源:中国市场监管报编辑:邢丹
摘要:10月27日,赤峰市市场监管、公安及相关企业打假人员依法对一仓库突击检查,发现尚未销售的“茅台”“国窖1573”“五粮液”“剑南春”白酒共计103箱619瓶。据悉,该案涉案产品货值金额高达73万元,市场监管部门已将该案件移公安部门调查处理。

  

“茅台”“五粮液”“国窖1573”“剑南春”……假冒这几款名酒、案值73万元的仓储窝点10月27日被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市场监管、公安部门执法人员端掉。

10月20日,赤峰市市场监管局接到线索,一批假酒通过物流发往赤峰市。该局跟踪调查发现,有20箱“国窖1573”发往赤峰市红山区长青街90号附近一库房中。赤峰市市场监管局立即启动部门联动机制,与公安部门开展联合调查。通过部门联动、大数据筛查、全链条核查,在对案件线索科学分析研判的基础上,两部门准确掌握了收货人王某的相关信息。

10月27日,市场监管、公安及相关企业打假人员15人依法对王某的仓库突击检查,发现尚未销售的“茅台”“国窖1573”“五粮液”“剑南春”白酒共计103箱619瓶。据当事人供述,其购进的上述多个仿冒知名品牌白酒主要通过推销人员以300元—600元/箱不等的超低价格购进,销售给熟人或婚宴等消费终端。案发时,已销售8箱。

经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剑南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工作人员鉴定,上述103箱白酒确认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执法人员依法对涉案产品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根据厂家提供的市场零售价格,涉案产品货值金额高达73万元。因当事人行为涉嫌犯罪,市场监管部门已将该案件移交公安部门调查处理。(谢辉 孙子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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