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四川省苍溪县白驿镇岫云村党支部书记李君
中国食品安全报讯(本报两会记者 李涛 郭敏 本报记者 彭东海)民以食为天,粮食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础,确保粮食安全不仅是保障社会平稳发展的基础,还是保证国家经济安全的关键。“我国作为发展中的社会主义人口大国,应该立足于国内,必须坚持自给为主的原则,充分发挥政府‘有形之手’和市场‘无形之手’的调控作用,通过多方面采取措施,加强农业粮食生产,以保障我国的粮食安全。” 全国人大代表、四川省苍溪县白驿镇岫云村党支部书记李君在两会期间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到。
落实各项惠农政策,加大保障投入
目前,农民了解农业政策的渠道少、时效差,真正能落实到位的资金和资源相对较少也不够及时,且我国粮食生产仍未摆脱“靠天吃饭”的局面,加之农业参保意识弱、保险赔付额低,农民存在较大的生产风险。
李君表示,应强化各级政府的粮食安全保障意识,实行粮食生产督察考核;加强政策宣传引导力度,将粮食生产各项惠农政策做细、做实,增强奖补措施对农户的激励作用,提高中粮大户的补助标准,充分调动生产积极性;加大农业保险宣传力度,强化理赔流程政府督导,做到应保尽保、应赔尽赔,免除农户后顾之忧。
强化新农人素质培养,大力推行农业科技服务
在李君看来,农民自身素养也是影响粮食生产的重要因素,只有将科学的知识与先进的技术落实到生产上,才能有效转化为生产力。
他建议:一是各省农科院牵头设立区域级定点培训站,以村镇为单位定期开展农业技术培训课程;二是权威机构开展新农人资质考核认定,同时出台系列奖励政策,以激励农民积极参与、认真学习,进而提升我国农民平均素质水平;三是政府引导对新型农业技术、种子、工具、器械等实行试点示范,整合农民夜校实践基地、党员实验基地等资源,最终实现农业科技服务推行的因地制宜、有的放矢。
优化粮食保护价规则,切实维护农民生产利益
市场是制约农业生产最主要的因素,农民的种植积极性受粮食价格的波动影响极大:价格高,农民管理越细致,投入高,产量高,质量也高;但如果价格过低,极易出现敷衍性种植,或者只种植自用的粮食。
李君认为,要优化粮食保护价调整规则:首先,制定的保护价要能够补偿生产成本并保护农民获得适当收益;其次,要按质论价,适当拉开不同品种粮食之间的差价,鼓励农民生产优质粮;最后,要适当调整保护价收购范围,引导农民科学种粮,促进粮食供求平衡和结构优化。
稳定耕地面积,创新经营形式
在四川等大多数山区,农民耕地分布相对分散,加之当前农村劳动力缺失,导致撂荒严重且“种近不种远、耕沃不耕贫”成为一种普遍的现象。
李君建议,一是出台政策严格限制耕地撂荒,强化政府监督职责,对连续两年抛荒丧失耕种能力的耕地实行无条件回收。对于地方上报的撂荒面积要进行全面核查,确保对撂荒土地情况掌握准确。二是积极推进土地经营权有偿流转,培育和扶持种粮大户、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等经营主体,促进粮食规模化生产;或者充分发挥农业经营主体的带动作用,组织农民适当规模化、标准化生产,紧密联结农民与粮食企业,提高其市场竞争力。
摸清存量,做到心中有数
李君表示,对于目前全国各地粮食的存量情况的统计数据,人民群众心中有较大的疑惑,建议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新闻媒体记者参加每年对全国各级各地的粮食储备库进行抽查,数据和情况要及时对外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