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云南省副省长李玛琳
中国食品安全报讯(本报两会记者李涛 郭敏 本报记者胡美兰)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强调,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度、广度、难度都不亚于脱贫攻坚,必须加强顶层设计,以更有力的举措、汇聚更强大的力量来推进。要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继续把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放在农村,在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上持续发力,注重加强普惠性、兜底性、基础性民生建设。
3月5日,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加强基本民生保障。完善传统服务保障措施,为老年人等群体提供更周全更贴心的服务。推进智能化服务要适应老年人需求,并做到不让智能工具给老年人日常生活造成障碍。健全帮扶残疾人、孤儿等社会福利制度,提升残疾康复服务质量。
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指出,实施老年健康促进行动。健全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完善居家和社区养老政策,推进医养结合,探索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打造老年宜居环境,实现健康老龄化。
解民忧、纾民困也是两会代表委员高度关注的问题。全国政协委员、云南省副省长李玛琳就加快建立农村失能老人养老服务体系所面临的问题作了深刻剖析,并切实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建设性意见。
李玛琳委员介绍说,按照国际通行的失能标准,据统计,2016年我国失能老年人数为4063万,占老年总人数的18.3%。其中,农村失能老年人为2700万,占失能老年总数的66.5%,远高于城市。目前我国大多数农村失能老人仍以家庭照护为主。然而,随着城镇化步伐加快,农村青壮年劳力纷纷进城务工,很多失能老年人因常年得不到子女的赡养和照顾,出现弃养或受不法分子伤害等问题。农村失能老人晚年生活孤独凄凉,是最需要关注和帮扶的弱势群体,当前他们养老服务面临的问题主要有五个方面。
首先是我国实行计划生育政策以来,生育率逐渐下降,老龄化不断加快,原本主要依靠子女供养的农村养老模式发生了重大变化,农村传统的家庭养老、土地养老等方式面临严峻挑战。
其次是农村传统家庭养老模式服务供给结构单一、供给质量不高、医养结合资源稀缺,难以满足日益增长的农村居民养老服务需求。
第三是农村失能老人缺乏有力的家庭经济支持。失能老人需要长期照护,容易造成巨大的家庭经济负担。
第四个是农村失能老人只要家庭中有健康的成年子女,就不能再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之前享受的,也要取消。这一规定使子女少的或子女不在身边的失能老人家庭的境况变得更加糟糕。
最后一个是由于农村人口居住分散,交通不便,养老设施利用率低,养老机构使用及运行维护成本高,导致社会资本不愿进入,失能老人居家护理服务难以通过市场化解决。
李玛琳委员建议,加快建立适合农村失能半失能老人医养结合型养老服务体系,提高其生存质量,避免其家庭陷入经济绝境和发生人伦惨剧。
一是健全保障政策。通过信息化手段,尽快掌握全国农村失能老人精确数据。在此基础上,健全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做到资金到人、项目到人,切实保障失能老人的基本养老服务。全面落实失能老年人的社会救助和医疗救助保障政策,将符合政策的失能贫困老年人全部纳入农村低保和医疗救助范围。同时,采取动员社会力量救助等方式,切实减轻失能老年人的医疗费用负担。
二是建立投入机制。强化养老服务的可及性、便利性,健全长效投入机制,加快推进乡镇养老院、敬老院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转型,为农村老年居民提供生活护理、保健巡诊等一站式农村医养结合型养老服务;落实失能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加强对患有慢性病失能老年人的签约管理,通过家庭病床、巡诊等方式,为失能老年人提供签约服务,逐步提高医养结合型养老服务覆盖面,补齐农村养老服务业发展短板。同时,鼓励多元主体开发形式多样的医养服务和产品;对于社会力量兴办的非营利性康养服务机构,应在土地规划、市政配套、机构准入、人才引进、执业环境等方面给予适当的政策倾斜。
三是推行多元供给。探索设立村民养老服务组织,鼓励邻里互帮互助。拓宽失能老年人照护资金来源渠道,逐步提高家庭支付失能老年人照护费用的能力,对家有失能老人的家庭主要劳动力个税给予减免扣除等政策优惠。设立基层党委政府与村集体统筹账户缴纳基金,提升农村养老机构抗风险能力。实行待遇与缴费挂钩,强化农民个人账户基金激励效应,突出农村居民在养老保险中的缴费贡献。鼓励村集体对老年参保人给予适当补助,对留守、高龄、失能老年人等群体实行社会救助,逐步减轻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养老风险和负担;引导慈善、残疾人扶助基金的捐助向农村失能老人倾斜。
四是有效整合资源。做好农村养老机构、互助幸福院、乡镇托管中心、乡镇老年活动站点、家政服务企业等养老服务资源的信息汇集、处理、共享工作,有效整合乡镇福利机构的养老资源,探索乡镇卫生院与敬老院、村卫生室与农村幸福院毗邻建设,增强长期照护服务能力,为有意愿或不具备家庭照护条件的失能贫困老年人提供集中长期照护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