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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健委

广州7家医院涉嫌向婴幼儿推荐固体饮料

2020-07-08 14:04:41来源:健康报编辑:李玥
摘要:近日,广州市7家医院涉嫌向婴幼儿推荐固体饮料,涉事医院包括多家大型三甲医院。

  

有媒体近日曝出,广东省广州市卫生健康委调查查实,有7家医院的30名医生向81名婴幼儿推荐使用相关固体饮料,并指定购买渠道和地点,但未发现收取回扣的行为。涉事医院包括多家大型三甲医院。上述行为违反了《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及医院的有关规定,对相关医生给予暂停处方权、扣发绩效奖金、取消年度评先资格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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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 视觉中国

根据媒体披露的相关信息,当地政府部门表示,医生根据固体饮料产品的说明书信息推荐使用,符合诊疗规范。由此推论,难道固体饮料可以在临床中替代特医奶粉使用了?答案显然并非如此,“固体饮料是普通食品,其蛋白质和营养素含量远低于婴幼儿配方乳粉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固体饮料冒充特医奶粉事件曝出后,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出特别提示,足以说明二者的区别。

首先,对于牛奶过敏患儿的饮食替代治疗,我国没有相关诊疗规范明确要求医生必须指导患儿食用特医奶粉,确实给固体饮料留下了“钻空子”的空间。此外,这还折射出了包括特医奶粉在内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在上市销售到临床使用监管链条上的漏洞。

参照药品,我国对特医食品的生产实行注册管理,甚至部分全营养特医食品注册前还要完成一定的临床试验;同时,明确了其“在医生或临床营养师指导下使用”的监管原则。问题出在销售和使用环节的监管上。

根据相关规定,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应通过医疗机构或药品零售企业向消费者销售,但其他类型特医食品是否需要经营资质,并没有具体规定。网店、药店、母婴店,四处可见特医奶粉和“打擦边球”的固体饮料,这无法保证在专业指导下食用。在使用环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临床应用规范》仍在公开征求意见。这一国家标准执行后,特医食品的临床应用,需经过相关培训的医师和临床营养师,参照营养诊疗流程,把握适应证、禁忌证、给食途径、用法用量、不良反应等,开具特医食品处方并审核后执行。

可见,临床使用实行处方制,是特医食品实现闭环监管的关键一环。(刘志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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