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安全网讯 2019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要提高中心城市和城市群综合承载能力。2019年第24期《求是》杂志发表的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文章《推动形成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区域经济布局》中强调指出,我国经济发展的空间结构正在发生深刻变化,中心城市和城市群正在成为承载发展要素的主要空间形式。以中心城市为龙头的城市群代表了全球经济发展和人口集聚的基本趋势,如东京湾区、纽约湾区、旧金山湾区和大伦敦都市区等世界知名城市群,以强大的综合承载能力集聚全球创新要素,引领世界经济发展。我国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长江中游、成渝等19个城市群地区以25%的国土集聚了全国75%的人口、创造了全国88%的GDP,城市群已经成为支撑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主要平台。
城市群的发展促使经济活动将进一步集聚,人口数量和密度将进一步提高,而如此大规模、高密度的人口聚集和高强度的经济活动将不可避免地带来巨大的社会风险,而社会风险一旦转化为重大的公共安全事件,很有可能导致城市群运转体系的阻断或堵塞,生命支撑体系的短缺或污染,进而造成巨大的社会经济损失,导致社会混乱。武汉是我国长江中游城市群的核心城市,暴发于武汉并席卷全球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就是城市群典型的重大公共卫生安全事件,具有传播快、风险高、危害大与破坏性强的特征。此次疫情本质上是食用野生动物的高风险所诱发的重大公共卫生安全事件,从广义上分析仍然属于食品安全事件的范畴。城市群作为社会经济和人类活动高度集中的区域,在现代经济、技术、社会发展的背景下,食品安全问题相对较多,燃点相对较低,隐患相对分散,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事件的因素持续增加。总体而言,这些风险隐患集中表现以下三个方面:
城市群地区食品安全风险源显著增多。发达的城市群地区不仅人口数量更多、密度更大,而且外来人口多、流动性大,人群结构更为复杂,对食品数量的需求大,需求结构的多样性要求高。城市群中心城市的产业结构大多以科技服务、金融商务、商贸物流、信息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为主,农业与食品工业并不是城市及其周边地区的主导产业,居民每天生活所需新鲜农产品与加工食品往往依靠外部输入,增加了产生食品安全风险的可能性。以武汉为例,武汉是武汉都市圈和长江中游城市群核心城市,总人口1100万,初步估算每天需要1570万公斤的各种农产品与加工食品。而武汉都市圈和长江中游城市群人口分别达到了3160万人和1.25亿人,满足中心城市和城市群每天日常所需求的农产品与食品需求的供应链系统十分庞大复杂,涉及农产品的种养殖与食品的生产、加工、营销、物流、餐饮等多个环节,以及农产品与食品的监督抽检、风险监测与风险评估和供应链管理等多个方面,与简单的城镇聚居形式相比,城市群发生食品安全风险源复杂多变。
城市群地区食品安全风险存在显著放大的现实性。庞大的城市群食品安全风险源相当复杂,是个体风险与群体风险,技术风险、自然风险与人为风险等多种风险的相互叠加而形成的,这些风险如果分散在不同的地区,不同的食品产业链上,不同的人群中,并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但在特定的条件下这些风险一旦集聚共振,不仅将引发区域性的食品安全事件,而且很有可能衍生引发相应的次生公共安全事件。武汉,九省通衢,是我国中部综合实力最强的城市,具有人口密度高、人口流动性强、对外交通联系便捷、经济活动频繁等特征。据统计,在1月10日至1月22日武汉封城之前离开武汉的人口有500多万。而华南海鲜市场临近的汉口火车站是武汉重要的交通枢纽,封城之前的春运期间,汉口站日均客流量超过10万人次。如此高的人口流动量与流动速度为疫情的蔓延创造了条件,使此次疫情的不确定性和危险性大大增加。同时,城市群地区地缘相近、人缘相亲的特点以及高效的区域联动机制也在一定程度上加速了疫情的蔓延,截至2月3日9时,国家卫生健康委收到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累计报告确诊病例17238例,武汉都市圈和长江中游城市群确诊数量分别达到了10345例和11083例,分别占到全国总确诊病例的60.01%和64.30%。
城市群地区食品安全风险造成损失可能持续扩大。在城市群地区,一旦由食品安全风险引发产生区域性的食品安全事件将因人口高密度和高流通性而被迅速扩大,甚至由于区域一体化和经济全球化程度高在短时间内影响整个国家甚至全球,对整个国家的人民生活与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可能产生难以估量的巨大影响。目前,武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已经席卷全球,全国所有省份及全球二十多个国家或地区确诊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1月31日凌晨,世界卫生组织总干事谭德塞在日内瓦举行新闻发布会,宣布将武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定性为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Public Health Emergency of International Concern,PHEIC)。这是继2003年暴发非典(SARS)疫情后在我国出现的又一次重大公共卫生事件。这对已全面嵌入经济全球化、经济发展外向度很高的中国经济至少在短时期内肯定将造成很大经济影响。由此可见,未来一旦在城市群地区发生诸如类似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等突发事件,很有可能在短时间内对国家甚至全球经济造成脉动式的冲击。
由此可见,城市群地区的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极其重要,既是防范化解食品安全重大风险、提高应对突发事件能力的基本保障,又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体现,要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工作实行“四个最严”(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的要求,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基础上,创新区域食品安全风险联防联控机制,全面构建城市群食品安全现代化治理体系。
构建城市群地区食品安全风险预警合作机制。城市群各个地区应按时通报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稽查执法、投诉举报、舆情监测、应急处置以及日常监管工作中发现的风险信息,定期召开区域食品安全风险预警交流会商会议,建立食品安全风险信息共享和交流平台,实现区域食品安全信息数据的共享共用,积极构筑区域协同的食品安全防护网。
推动城市群地区食品安全地方立法制度衔接。城市群各个地区应建立地方食品安全立法和执法工作协同常态化机制,发挥立法机构和联合执法机构的作用,共同制定行为准则,推动食品安全重点领域跨区域执法,共同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通过地方立法、执法检查等方式强化食品安全的重要地位,为城市群食品安全一体化发展提供法规支撑和执法保障。
建立城市群地区标准统一管理制度。加强食品安全标准领域合作,按照建设统一大市场要求探索建立区域一体化标准体系,重点开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补充检验方法、地方特色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和加工操作规范、快检方法的合作编制。推进地区间食品安全标准互认和采信,推动检验检测结果互认,实现区域内食品安全重点标准目录、具体标准制定、标准实施监管三协同,建立结构合理的区域协同标准体系。
强化城市群突发事件应急一体化处置。制定城市群地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完善事故调查、处置、报告、信息发布工作程序。建立城市群食品安全事件组织指挥、应急保障、信息报告制度和工作体系,提升一体化应急响应、现场处置、医疗救治能力。(江苏省工程咨询中心高级工程师,江南大学食品安全风险治理研究院特约研究员车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