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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绥化市四举措贯彻落实新食品安全法

2019-12-11 11:52来源:绥化晚报编辑:吕可意
摘要:为有效宣传贯彻新《食品安全法》,提高监管能力,普及食品安全知识,营造全社会关注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绥化市四举措开展《食品安全法》宣传贯彻活动。

  

为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切实履行《条例》赋予市场监管部门的法定职责,提高食品从业人员知法、懂法、守法意识,从12月1日开始,市场监管局结合区域实际,在全市集中开展《条例》宣贯月活动,努力营造食品安全共治氛围。

统一思想,明确共识。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条例》宣贯工作,将此项工作列为年度考核内容,要求各县(市)区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到职责明晰,突出重点,结合各地实际情况,采取有力措施全面推进宣贯工作开展,同时与日常管理有机结合,切实将《条例》宣贯月活动部署到位、组织到位、落实到位。

强化培训,提高意识。绥化市各地积极开展餐饮单位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重点讲解《条例》修订背景、过程、意义、修改内容等方面,就《条例》中落实“处罚到人”的规定、“情节严重”的具体情形、强化特殊食品监管等条款进行重点解读。通过培训,增强了企业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从业人员的守法意识和行业的诚信自律意识,为提高全市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水平打下了坚实基础。

加大宣传,营造氛围。为扩大宣贯工作影响力,市场监管局采取“进校”“进企”“进店”方式开展宣传教育,全市学校(托幼机构)、企事业单位、餐饮服务单位主动提供室外LED荧光屏、楼宇电视等媒介广泛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营造社会共治良好氛围。

加强监管,保障安全。各地将《条例》宣贯月活动与“两节”餐饮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有机结合,全面开展学校(托幼机构)食堂及校园周边、大型聚餐、旅游景区等重点单位监督检查,全力排查风险隐患,对监督检查时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将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及《条例》严肃查处,加大处罚力度,规范从业人员守法经营,切实保障全市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截至目前,全市已举办宣讲《条例》培训班3期,培训人员875人次,利用室外LED荧光屏、楼宇电视播放宣传标语2400余条。(武林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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