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昆明市高度重视涉及食品药品的安全应急管理和应对处置工作,结合地域、民俗特点,突出抓好食用野生菌、草乌、附片等中毒风险排查、预警和防控工作,通过加强应急管理、强化风险评估,筑牢了食品药品安全防线。
严防野生菌中毒事件发生
以近期重点监管的食用野生菌中毒防控工作为例,为防范误食有毒野生菌中毒事件发生,昆明市食安办提前部署、加强宣传预警、强化日常监管、加强应急管理,组织各级、各有关工作部门采取措施加强防控,集中抓好食用野生菌中毒防控工作,严防野生菌中毒事件发生。
根据《昆明市2019年食品安全工作要点》,全市集中对误食有毒野生菌中毒防控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并纳入年度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在日前举行的全省加强野生菌中毒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市食安办组织全市各级相关部门集中收听收看了会议内容,并将会议讲话发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其间,市食安办印发了《关于加强食用野生菌中毒防控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加强野生菌市场销售监管和误食有毒野生菌中毒宣传工作力度,全面加强防控。
同时,在宣传预警和日常监管方面,市、县、乡三级食品安全办及时发布预防野生菌中毒预警,通过制作宣传专栏、发预警公告等形式,向社会广泛宣传正确采购、加工、食用野生菌的方法、鉴别野生菌的知识,用高密度、大范围的宣传态势,不断增强广大群众预防野生菌中毒的意识。同时,强化对野生菌交易市场、加工销售野生菌餐饮单位监督检查力度,督促餐饮经营单位严把野生菌的采购、加工关,落实留样制度,发生疑似中毒事件立即送医院救治,依法向市场监管部门报告,积极配合应急救治和调查处置。上月,市消协还专门发布野生菌消费提示,警示广大消费者切实提高食品安全意识,谨防食用野生菌中毒。
拟出台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昆明市形成了体制健全、预案完备、反应迅速、能力全面的应急体系,高度重视涉及食品药品的舆情监测和应对处置工作。其中,针对区域实际,突出抓好食用野生菌、草乌、附片等中毒风险排查、预警和防控工作。先后出台了《昆明市食品安全风险分析管理办法》等,市、县两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分别开展风险分析,有效防控化解风险隐患,今年内,未发生较大以上食品药品安全事故。
为给食品安全监管提供法律保障,昆明市还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今年3月2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草案)》,目前云南省政府正在起草全省的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待条例出台后,昆明市将结合实际,细化职责措施、制度内容及罚则规定,制定出台《昆明市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力争昆明市食品安全地方条例配套出台,成为我市开展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法律利器。
下一步,昆明市将进一步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严把食品药品“从农田到餐桌、实验室到医院”的每一道防线,切实解决好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食品药品安全问题,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陈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