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安全报讯(记者牛安春 刘延正)反垄断是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动可持续发展和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反垄断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共同构成国家规范市场竞争的经济“宪法”,其核心是保护竞争,防止和制止垄断和不公平竞争等破坏竞争、限制竞争行为。
全国人大代表、民建山西省委副主委、山西省市场监管局一级巡视员李志强
今年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民建山西省委副主委、山西省市场监管局一级巡视员李志强结合市场监管工作提出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的议案和推动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优化营商环境护航企业创新发展、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精准支持中小企业纾困发展等16份建议。
“反垄断是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动可持续发展和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但是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远不能适应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我国市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需要,因此,亟待突出重点深入修改。”为此,李志强代表建议完善原有的法律框架结构,增加适应新时代市场经济发展阶段经营者行为规范和市场竞争秩序共建共治共享等内容,进一步提升由市场规律配置资源的水平,营造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维护健康有序的市场秩序。
李志强代表在议案中提出6个方面的修订意见。例如,针对互联网和平台经济行业危害后果严重的垄断行为加大惩罚力度,一些大型平台经营者滥用数据、技术、资本等优势实施垄断行为、进行无序扩张,导致妨碍公平竞争、抑制创业创新、扰乱经济秩序、损害消费者权益等问题。他建议增加一章,其内容为“第六章 滥用平台控制权”,并提出相对应的7条具体条款。
李志强代表提出,要增加数字化进程中反垄断制度供给,积极应对数据和算法所带来的挑战,助力促进平台经济等新业态快速发展。
数字技术将成为实现乡村振兴的有效引擎和持续动力。为此,李志强代表提出了四个方面的建议,一是升级网络覆盖率,加强农村信息化设施建设;二是做好农民互联网技术培训,提高农民信息素养与技能;三是加强人才引进政策,推动数字化专业人才返乡;四是加大政策出台与配套力度,鼓励农民参与数字化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