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安全网讯(南措吉)根据青海省黄南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切实加强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黄市监﹝2020﹞29号),《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实施方案》(黄市监﹝2020﹞28号)《州市场监管局、州公安局、州农牧局、州林业局关于联合开展打击野生动物违规交易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黄市监﹝2020﹞33号)及《开展禁止采摘、运输、出售柏香枝专项行动的通知》(黄市监﹝2020﹞31号)文件要求,同时保障在全洲人民群众“菜篮子”“米袋子”重点食品安全,明确工作任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公安,森林公安、教育、卫健、文化,林草部门共同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开展为期9天的专项检查活动。
专项检查现场
现全州已学校陆续开学,学校食堂是学校日常工作和生活的重要组成部门,是疫情防控工作的关键环节和重点区域,保障学校食堂安全和“清明”节点的食品安全是重中之重。因此从3月30日起,全局执法人员同相关单位人员共七人,根据各自职责开展在县城范围内对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联合检查。专项检查由扎西副县长带队分成中(泽曲镇,恰科日社区,县城)东(多禾茂、麦秀镇、西卜沙、)西(和日、宁秀、巴滩牧场、王家乡)部三个组,前往各片区共28所学校进行相关检查。在检查中,重点检查学校食堂的主体资格、从业人员的健康证明及环境卫生;严格督促学校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重点检查学校储存食品仓库、餐饮具消毒、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留样管理等内容,全面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对学校食堂是否落实采购索证索票、进货、销售台帐制度和各项安全保障制度进行详细检查。严格落实各项食品安全制度。检查了各食堂食品库房,严把采购关,督促要求各食堂严格落实餐具消毒、食品留样制度,杜绝食源污染,提高学校食堂安全自律水平。检查从业人员晨检记录,要求餐饮从业人员持证上岗,证件应在有效期内,上岗期间从业人员应执行“口罩、帽子、手套”等卫生的着装要求,提高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水平,每月应集中对《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餐饮量化分级管理实施细则》、《青海省学校食堂(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学校集中用餐食品安全管理规定》、《学校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等法规法条进行学习,要求严格执行晨检制度,切实履行校长陪餐制,并从食堂设施配备、环境卫生、原材料采购索证索票、原料保质期检查、食品储存管理,餐具消毒保洁、食品加工留样,从业人员健康体检、个人卫生习惯等方面的操作规范进行了全面检查和现场讲解。
专项检查现场
与此同时,执法人员对校园周边的食品店、超市、药店、菜铺等,及开展野生动物交易及柏香枝销售进行专项检查,对食品店、小超市、批发部索票索证、食品进货台账记录情况、是否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健康证是否过期、是否出售过期或食品等情况进行了检查。张贴发放了禁止野生动物交易及禁止柏香枝销售的通告。明确各超市、批发部要依法经营,明码标价,要求各商户诚实守信,严禁哄抬物价,囤积居奇、以次充好。同时与各乡镇村干部,草管员召开座谈会,要求各个村民代表要认真向村民传达禁止野生动物交易及销售柏香枝的通告内容。截止目前,共检查县域内学校食堂28家,校园周边小卖部98家、超市15家、菜铺14家、药店5家,共计 160家次,出动执法人员135人次,27车次。发放张贴禁止野生动物交易及柏香枝销售通告200余份,同各乡镇村干部,草管员召开座谈会5次。发现部份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健康证过期,留样餐留样时间,留样克数不达标、台账建立不规范,整体食堂卫生需进一步提高,个别小卖部健康证过期、索证索票不全。执法人员要求其立即整改。
专项检查现场
另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菜篮子”“米袋子”重点食品安全,我局同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全州蔬菜类、乳制品类、肉类等进行抽检,共抽取样本15批次。待检测结果出具后在政府网站予以公布。
专项检查现场
通过这次检查,进一步强化了食堂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督促了学校食堂严格落实各项管理制度,提高了各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水平,切实保障了疫情防控期间广大师生餐桌和舌尖上的安全,为人民群众的“菜篮子”“米袋子”及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