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做好农产品稳产保供工作等重要精神,深入落实2020年中央1号文件作出的“推进水产绿色健康养殖”重要部署,以及《关于加快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的若干意见》有关工作要求,推广先进适用的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技术和模式,加快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农业农村部决定从2020年起实施水产绿色健康养殖“五大行动”(以下称“五大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提高思想认识,明确行动工作目标
各地要加强对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重要性的认识,把开展好“五大行动”,作为当前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做好水产品稳产保供的重要任务之一,作为今后一段时期渔业渔政重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层层压实责任,切实把“五大行动”相关工作抓紧、抓实、抓好,抓出典型经验,取得明显进展和显著成效。通过广泛开展“五大行动”,大力推广生态健康养殖模式,稳步推动水产养殖尾水治理,持续促进水产养殖用药减量,积极探索配合饲料替代幼杂鱼,因地制宜试验推广水产新品种,示范推广一批符合水产绿色健康养殖发展要求的技术模式,建立各类示范推广主体,达到加快转变水产养殖方式、持续改善养殖生态环境、提升产业发展质量、全力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的主要工作目标。
加强统筹协调,细化行动职责分工
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牵头组织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各项工作,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组织实施“五大行动”;各省级渔业主管部门结合实际制定本辖区“五大行动”方案并组织实施。各省级渔业主管部门要统筹抓好“五大行动”等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各项工作,把握好工作的总体方向,担负起本辖区“五大行动”组织和指导责任。要努力协调相关单位之间和地区之间各方面关系,构建各级渔业主管部门统筹协调把方向、出政策,水产技术推广机构具体组织实施,水产科研、教学等相关机构积极配合,各类企业主动参与,上下联动、多方协作、分工明确的“五大行动”工作机制。
完善保障措施,督促行动落实落地
各级渔业主管部门要不断协调加大对“五大行动”等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工作的政策和资金支持。各级水产技术推广机构要按照“五大行动”方案(见附件)要求,强化责任落实,充分发挥技术和体系优势,加强与相关科研机构和大专院校等的协同配合,联合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生产经营主体,抓好行动实施和各项工作落实,加强工作调度和督促,确保各项行动落地生效;要做好技术服务推广和模式提炼示范,研究制定技术标准和操作规范,深入开展技术培训、交流研讨、现场观摩等活动,扩大辐射带动范围;要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广泛宣传,增强水产养殖从业者的健康养殖意识和消费者认可度,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要认真做好工作总结。请各省级水产技术推广机构,每年分别于4月15日、7月15日、11月15日前,将经过省级渔业主管部门审核后的工作实施方案、半年工作总结和全年工作总结报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分别于7月31日、11月30日前将“五大行动”半年和全年工作总结报送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