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安全网讯(张任英)为迅速贯彻落实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打好疫情狙击攻坚战,广东省肇庆市高新区食药监管局第一时间加强对农贸市场、超市、食品销售和餐饮店检查巡查,全面筑牢我区食品安全防线,确保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监管两不误两促进。目前,全区未出现一例新冠肺炎病毒感染或传染事件。
加强农贸市场每日巡查监管
在各大农贸市场实施“每日巡查监管”,每家农贸市场派驻二名执法人员巡查市场,与农贸市场签订疫情防控责任状,派发《农贸市场经营16个必备》,进一步压实市场主办方责任,保障防控期间群众食品安全和生命安全。执法人员每天检查家禽和生猪销售档口,重点检查经营者是否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等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销售活鸡光鸡是否有查验保存动物检疫合格证明;销售的生猪产品是否来自定点屠宰厂(场),是否严格查验并留存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以及非洲猪瘟病毒检测报告;执法人员还向经营者宣传了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要求经营者不得采购来源不明家禽生猪产品、病死猪肉以及无法提供“两证一报告”的生猪产品,严防无法提供检验检疫合格票据的家禽和生猪产品流入市场。
加强食品快检工作全覆盖完成
区食药监管局在抓好疫情防控的同时,克服了疫情防控期间市场内人流复杂、户外出行不便等问题,坚持开展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工作,认真做到不缺位、不断档。执法人员还帮助快检人员购买口罩,消毒水等防控物资,要求快检人员做好卫生安全防护,确保完成全区快检工作任务,切实保障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
加大商超食品安全检查频次
为认真履行好超市监管职能,保障疫情防控期间食品安全,执法人员向区内10家超市派发了《农贸市场经营16个必备》,要求食品经营者强化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多次对各超市销售食用农产品、米面油、生鲜肉、蔬菜、水果等市场消费量大,并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和野生动物制品进行了检查,要求超市加强对散装食品销售和现场制售食品的管理,禁止提供食品"试吃"服务,销售直接入口散装食品要配备遮盖食品的防尘材料、设置隔离设施和专门售货工具、禁止消费者触摸的标志;要求超市做好自查工作,检查是否存在过期变质及标签标识不符合规定的食品。我局执法人员还指导大型商超改进服务方式,推广零接触送货,做好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不打烊,不停工,确保APP线上订单及时履约,居民在规定时间内无接触自提,减少病毒传播风险。
加强餐饮环节食品安全监管
为了保障餐饮服务业复工复产及公众用餐安全,区食药监局开展网格化全方位巡查,对已复工的餐饮店逐户检查,派发《餐饮服务单位开工复业17个必备》,重点检查餐饮店的卫生状况、食品储存、加工制作、餐用具清洗消毒、以及进货渠道、票据留存,从业人员管理情况等。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现场责令整改。同时还要求餐饮店严格遵守食品安全卫生有关制度规范,严格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严禁一切野味产品流入餐饮店。另外要求餐饮店不得聚餐,只能打包食物,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加大食品经营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区食药监局联合公安、经贸和城管等部门加强巡查排查,督促市场、商场、餐饮单位等各类食品经营单位履行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对发现的违法线索,能当场纠正的当场予以纠正,对涉嫌经营无合法来源、过期变质、掺杂掺假食品、食用农产品的违法行为立即立案,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公布一起。并高度重视疫情期间的投诉举报,发挥“12315”、“12345”和区内各微信工作群等举报平台作用,对违法行为及时收集相关线索资料,做到即接即处理,及时纠正违法行为,做好相关解释工作,迅速消除社会不安定因素,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2月以来,区食药监局检查农贸市场110家次,家禽189档次,猪肉1050档次;完成快检1082批,处理不合格产品9批;检查超市67家次,士多店260多家,餐饮店162家次;处理投诉举报50宗,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45份,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16份,立案8宗,劝停集体聚餐45起,关停了餐饮店20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