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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最严《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施行

2019-12-02 10:55来源:中国新闻网编辑:吕可意
摘要:12月1日,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条例》施行首日,中国市场监管报社举办会议“学习贯彻《条例》座谈会”。来自市场监管总局、地方政府和监管部门、法律界、食品业界的代表150余人参加了会议。

  

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下称《条例》)1日起正式施行。

当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食品安全监管相关司局负责人在由中国市场监管报社举办的“学习贯彻《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会议”上表示,《条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四个最严”要求,在《食品安全法》的基础上,补短板、强弱项,以良法善治,为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保驾护航。

据悉,新修订的《条例》共10章86条,对餐饮服务提供者、单位食堂、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等主体都提出了具体要求。

该负责人表示,从事关系群众利益的重点领域监管工作,必须带头崇法遵法学法守法用法,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

法治是保障食品安全的根本。2015年修订的《食品安全法》有力推动了中国食品安全整体水平提升。为进一步细化和落实《食品安全法》,解决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负责人要对企业的食品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建立并落实本企业的食品安全责任制,《条例》落实处罚到人要求,实行最严厉的处罚。

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院长王敬波在会上表示,《条例》对食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三章的修改力度很大,对公众关切的餐具饮具集中消毒、网络食品交易、转基因食品、特殊食品及食品广告的管理问题作出回应。同时,细化了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强化了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完善了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并加大食品安全处罚力度。

来自市场监管总局、地方政府和监管部门、法律界、食品业界的代表15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后中国市场监管报社同与会的美团点评、物美等百余家食品企业发出倡议,呼吁社会各界特别是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行动起来,深入学习、准确理解并认真学习贯彻《条例》,为构建食品安全共治共享格局,保障“舌尖上的安全”贡献力量。 (王庆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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