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召开10家免税企业行政指导会,对免税品网上销售的售后服务、信息披露、格式条款等提出指导意见。
1月5日,市场监管总局召开10家免税企业行政指导会,对免税品网上销售的售后服务、信息披露、格式条款等提出指导意见,要求免税企业严格遵循《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电子商务法》《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全面落实消费维权主体责任,共同改善消费条件、促进消费恢复扩大。与会企业向社会发出《关于改善售后服务、提升消费体验的公开承诺》,现集中公布如下,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中国免税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改善售后服务、提升消费体验的公开承诺.docx
中免日上互联科技有限公司关于改善售后服务、提升消费体验的公开承诺.docx
中免(海南)智慧零售科技有限公司关于改善售后服务、提升消费体验的公开承诺.docx
中国港中旅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哈尔滨中侨免税外汇商场分公司关于改善售后服务、提升消费体验的公开承诺.docx
中国出国人员服务有限公司关于改善售后服务、提升消费体验的公开承诺.docx
北京王府井免税品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改善售后服务、提升消费体验的公开承诺.docx
深圳市国有免税商品(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改善售后服务、提升消费体验的公开承诺.docx
珠海市免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改善售后服务、提升消费体验的公开承诺.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