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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市场监管总局严查不实和虚假检验检测违法行为

2022-04-07 08:36:40来源:中国市场监管报编辑:邢丹
摘要: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发布《关于开展检验检测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通知》要求,严查不实和虚假检验检测违法行为,加大违法案件处罚力度。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发布《关于开展检验检测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部署于4月至7月底在全国范围开展六大领域检验检测市场专项整治,要求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认真分析当前检验检测行业存在的主要风险隐患,以问题为导向,把握关键、精准定位,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通知》指出,根据属地管辖原则,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集中力量对辖区涉及疫情防控的医疗器械防护用品、食品、个体防护装备、建筑材料、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体、碳排放核查六个领域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全面排查、严格整顿、公开通报、严肃处理,坚决防止和查处检验检测造假问题。对日常监管中发现的其他密切关系人民群众健康安全、风险问题较为突出的专业领域机构,也应纳入专项整治范围。

《通知》要求,严查不实和虚假检验检测违法行为,加大违法案件处罚力度。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大现场检查中对相关检验检测报告的抽查比例,严格追溯数据质量和真实性,严格查处未经检验检测出具报告,伪造、变造原始数据、记录,减少、遗漏或者变更标准等规定的应当检验检测的项目,以及违反国家有关强制规定检验检测程序、方法的违法行为。对在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不实和虚假检验检测等违法违规问题,要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并且处罚到人,依法实施行业禁入。涉及其他行业主管部门资质许可的机构违法违规案件,要在依职责完成处罚后及时移送其他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后续处理,跟踪进展情况。涉嫌犯罪的,要加强行刑衔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通知》明确,强化违法案件的失信惩戒。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严格按照相关法规规章要求,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公示相关行政检查、行政处罚信息。对在专项整治行动中查处的虚假或者严重失实检验检测案件,依法依规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及时通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依法依规推动失信联合惩戒。

《通知》强调,要实现专项整治行动与日常监管工作的无缝衔接。各地市场监管部门按计划开展的年度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工作继续实施,实施时间可与本次专项整治行动重叠、同步,监管的重点领域可交叉、重合,持续保持对检验检测市场乱象的高压监管态势。(邵甜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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