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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召开 “食品安全建设年”工作会议

2019-03-29 11:42 来源: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编辑:红云
  

3月22日,辽宁省召开全省食品安全建设年工作会议暨省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全体(扩大)会议。“食品安全建设年”计划查清一批假冒伪劣源头、关闭一批违法企业和黑加工点、销毁一批问题食品、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培育一批好企业、出台一批长效性监管措施推进食品安全问题治理,为人民群众 “舌尖上的安全” 提供坚实保障。会议确定十项重点工作任务,解决老百姓关心的食品安全问题,具体如下:

一、网络餐饮食品安全建设

以网络订餐平台为重点对象,以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主体资质、第三方平台许可和量化等信息公示为重点检查内容,严厉打击无证、套证、使用假证或委托无证 " 黑作坊 " 从事网络餐饮服务的行为,严格规范第三方平台资质审查、信息公示等制度管理,净化网络餐饮服务环境。

二、校园食品安全建设

以学校和托幼机构食堂、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校外托餐单位为重点,检查食品经营资质、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和记录、贮存和加工管理等情况,严厉打击许可超期、超范围经营、从业人员无健康证以及不按要求进行采购、贮存、加工和清洗消毒等行为。

进一步预防校园食品安全事故,实行学校食品安全校 ( 园 ) 长负责制,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学生食品安全知识普及教育,教育学生远离三无、山寨等问题食品,引导学生发现问题食品及时举报,建立学校—学生—家长“三位一体”联防机制。今年全省学校 ( 含托幼机构 ) 食堂“明厨亮灶”达到 100%。

三、小食品安全建设

以小食品销售集散地、校园及其周边超市、食杂店、小摊贩经营的调味面制品 ( 辣条 ) 、豆制品、肉制品、水产制品、膨化食品、糖果、饮料等小食品为重点,严厉打击无证生产经营、无进货台账以及经营来源不明、假冒、过期、三无、山寨以及香精、色素、甜味剂、防腐剂超标食品行为。

四、肉类食品安全建设

以生猪定点屠宰场及其周边、私宰专业村 ( 户 ) 、城乡结合部、主要交通道路周边为重点区域,深入整治私屠滥宰,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屠宰加工未经检疫、来自疫区或走私生猪,未落实屠宰环节生猪入场查验、非洲猪瘟检测出证制度,出借、转让定点屠宰证书或者标志牌等违法行为。

以畜禽产品贮存服务单位、肉制品生产企业和小作坊、肉及肉制品经营单位为重点,检查畜禽产品进货渠道是否正规、检验检疫证章和票据是否齐全有效,重点整治不建立贮存者档案、不记录进出货台账、不留存检疫检验合格证明等行为,严厉打击贮存、采购、使用病死病害、来源不明、变质超期、下架回收等畜禽肉类及其制品的行为,严厉打击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严防不合格肉及肉制品流入市场。

五、蔬菜安全建设

以蔬菜、食用菌生产企业、专业合作社、生产基地、种植大户和农药生产经营单位为重点,围绕克百威、甲拌磷、氧乐果、水胺硫磷、氟虫腈等禁限用高毒农药及毒死蜱、百菌清、腐霉利等易超标农药加大蔬菜产品质量检测力度,严厉查处违规生产、销售和使用高毒农药、超范围超剂量使用农药、不遵守农药安全间隔期规定、不出具产地证明或合格证明等行为,促进蔬菜生产用药行为进一步规范。推出一批示范性农场、基地。

以蔬菜批发市场为重点,治理整顿市场开办者不建立入场销售者档案、不履行蔬菜入场查验检验、不公示市场管理信息等行为,督促市场开办者建立完善市场销售准入制度,强化落实生产基地和主要供应来源地的准出责任、市场开办者自查检验责任和地方政府监督抽检责任,提升蔬菜批发市场规范化建设水平,推出一批示范性市场,规范推进场商对接、产地直销、集中配送、连锁经营、农产品销售进社区等产销模式。

六、面制品和淀粉制品安全建设

以省、市监督抽检为主要整治手段,以群众日常生活消费量大的发酵面制品 ( 如馒头、花卷、包子、发糕等 ) 、油炸面制品 ( 如油条、油饼、炸糕等 ) 、生湿面制品 ( 如现压切面、饺子皮、馄饨皮等 ) 和淀粉制品 ( 如凉粉、凉皮、粉丝、粉条、虾片等 ) 为重点品种,严厉打击生产经营铝残留超标、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以及滥用香精、色素、甜味剂等食品添加剂的食品行为。

七、旅游景区食品安全建设

以旅游景区及周边、高速公路服务区、火车站、汽车站、旅游沿线、美食街、农家乐等为重点,检查食品经营资质、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明厨亮灶、食品采购、贮存、加工制作、餐饮具清洗消毒和信息公示情况,严厉打击无证经营、从业人员无健康证、餐饮具不消毒、采购不合格食品原料、不按规定加工操作等行为,以及经营假冒伪劣食品、过期食品、有毒菌菇、劣质蜂蜜等行为,防范食品安全事故。鼓励各地规范、培育一批具有地方特点、传统风味、民族特色的食品经营店。

八、进口食品安全建设

以进口酒类、肉类、水产品为重点,重点检查进口食品代理商、专营店、批发市场、冷库、大中型商场超市、酒吧、KTV 等场所,检查食品经营许可、报关单、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进货台账和销售记录、中文标签标识等情况,严厉打击假冒进口、非法进口、货证不符、重金属超标、变质超期、无中文标签或标签不合格等行为。对非法进口或者进口商不能提供有效入境手续等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部门处理,严厉打击食品犯罪行为。

九、白酒质量安全建设

以白酒生产企业、小作坊、零售店、专卖店、集贸市场、散装白酒销售店、饭店为重点场所,检查白酒生产经营者落实进货查验制度和产品标签标注情况,其中白酒生产者重点是粮谷、外购原酒、酒精、食品添加剂的质量安全情况以及出厂检验、销售记录、标签与实际一致情况;严厉打击无证生产,使用甲醇、工业酒精等非食品原料,超范围超限量使用甜蜜素、安赛蜜、糖精钠等食品添加剂行为,打击生产经营假冒酿造、无合法来源、无合格证明白酒以及虚假标签标注等违法行为,打击超范围经营保健酒、自泡药酒等违法行为。对使用甲醇、工业酒精以及添加非食用物质等严重违法行为,一律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十、农村食品安全建设

以农村集市、小作坊、小商店、小摊点、小餐馆、小商贩和食品批发市场等为重点场所,重点检查方便食品、休闲食品、酒水饮料、调味品、奶及奶制品、肉及肉制品等农村消费量大的 6 类食品,严厉打击食品假冒、三无、山寨、注水肉、假货、劣质、过期、非法添加等 8 类行为。

会议指出,开展“食品安全建设年”活动,是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的具体举措,是防风险守底线保安全的实际行动,是全面提升食品安全监管能力的重要抓手。在“食品安全建设年”活动中,行业监管部门要紧盯重点问题、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品种加强防范,特别是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果蔬、粮食农药残留超标,食品掺假造假,餐饮后厨卫生等问题,采取更有针对性、更务实的举措。同时,督促生产经营者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支持消费者主动投诉维权。

会议强调,要构建统一、标准的食品安全信息平台,加强大数据分析监测。加快建立健全食品生产经营主体信用档案,加大对失信企业的惩治力度,支持守信经营企业健康发展。进一步完善食品全程追溯体系,重点推进肉菜、乳制品等重点产品的追溯管理平台建设,实现数据可共享、产品可追溯、过程可监控,确保全程有据可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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