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安全网讯(梁军昌)如何进一步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方便创业就业,实现更多经营事项准入及准营?今年以来,资阳市以全国人大修订《食品安全法》为契机,围绕柴米油盐酱醋茶这些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经营事项,以“五个注重”突出改革措施的协调联动。从2021年6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将销售预包装食品事项由审批改为备案管理,并纳入“多证合一”范围,进一步提升市场主体准入准营便利度,实现登记即准营、备案即准营。截至8月底,全市共办理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事项677件,大幅提高了市场主体创业便利度。
注重及时性,第一时间推动改革红利落地惠企
2021年4月29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作出修改,将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由审批改为备案。资阳市庚即启动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改革工作,自6月1日起先行先试,较国、省要求实施“证照分离”改革提前1个月将销售预包装食品事项由审批改为备案管理。
注重全面性,实现经营地域、品种、主体全覆盖
在资阳市全域内,将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范围在普通预包装食品的基础上,增加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覆盖绝大多数小超市、副食店等食品经营店的食品销售项目。创新优化食品小经营店备案方式,将销售预包装食品的食品小经营店备案,一并纳入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办理。在全省率先实现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地域、品种、主体全覆盖的“证照分离”改革。
注重便利性,提升市场主体获得感
一是纳入“多证合一”。将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两个环节整合为一个环节,在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同时,通过“多证合一”信息采集,即可一并完成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二是推行容缺办理。针对线上申请办理登记注册的市场主体,推行容缺办理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登记备案后,由受理窗口联系申请人,通知其通过邮寄送达、现场提交等方式,提交补正《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申请表》,实现销售预包装食品登记备案一次办结。三是回应群众关切。按照“多证合一”改革要求,被整合的证照原则上不再发放备案凭证,针对少数申请人因经营管理需求确需备案凭证的,由各级备案机关向申请人发放《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表》。四是实现登记备案“路路通”。申请人既可通过“一窗通”“营商通”等平台实现网上办理、邮寄材料办理,也可通过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服务窗口和“政银合作”银行网点提交材料办理,还可在市场监管部门现场监督检查时提交材料办理。
注重可控性,做好信息告知公示
一是主动告知提示。市场监管部门在办理销售预包装食品登记、变更及备案时,主动发放《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安全管理告知书》,书面告知食品生产经营者,其所从事的食品生产经营的风险控制要点及注意事项。二是主动对外公示。市场监管部门于备案信息产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相关信息录入“四川省政府部门信息共享及监管协作平台”,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四川)”依法向社会公示。
注重包容性,保障企业经营空间
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最大程度尊重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自主权。对市场主体超经营范围开展预包装食品销售经营活动的,市场监管部门不予处罚,督促其依法按规定变更经营范围,确保合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