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安全网讯(赵泽瑞) 2021年1月20日下午,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局长白清元同志围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结合市场监管部门职能职责,为广大干部职工讲授了一堂别开生面的法治课,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和驻呼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及药监局相关处室负责人参加培训。
内蒙古市场监管局白清元局长深入解读《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白清元局长以《优化营商环境的基本内涵与路径选择》为题,重点从优化营商环境的基本内涵及重要意义、《条例》的主要内容、自治区营商环境存在的问题、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在放的3个方面、管的8个领域、服的方方面面落实优化营商环境中的主要任务、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路径等五方面做了详细而精彩的解读,既有对《条例》内容的立法解读,还有对自治区营商环境的形势分析,更有对自治区市场监管局优化营商环境的问题解析和路径探索,讲课内容丰富,与市场监管实践结合紧密,对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条例》精神至关重要,影响深远。
结合《条例》解读,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提出如下三点要求:一是要学深学透,把握精髓要义。要深刻领会、准确把握《条例》内容,真正把思想统一到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中来,认真查找自身在思想观念、工作作风、办事效率、依法行政等方面存在的差距和不足,改进工作作风、创新服务理念,努力提升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识,提高执政能力和业务水平。二是要提高站位,强化责任担当。要充分认识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性,深入宣传贯彻《条例》精神,从政治的高度、发展的角度责无旁贷地抓好优化营商环境各项任务落实,主动担当作为,细化实化政策举措,加强协同配合,形成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合力。三是要坚持问题导向,抓好日常履职。要对照市场监管职能职责,进一步深入落实多项放管服改革举措,完善新型监管机制,持续加强市场监管执法,切实提升服务发展能力,推进严格公正规范文明执法,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