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说,食品要检验合格之后才能纳入追溯体系,这其实是一种误解。”在参与《办法(草案)》起草工作人员看来,食品安全信息追溯体系只是监管工具,而不是准入门槛,建设过程中同样要体现宽进严管和事中事后监管的精神,如果让问题食品脱离追溯体系,一定会带来更大的风险。
的确,食品安全治理是一项风险管理,客观上来说风险不可能为零。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工作能够促进食品安全,但不等同于食品安全。推动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就是为了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能“顺藤摸瓜”找到造成食品安全问题的违法主体,并在第一时间召回同批次的食品,把社会危害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事实上,不仅是监管部门,公众对食品安全的衡量标准也并非是零风险。据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的2018年消费投诉情况,去年厦门12315、12331共登记各类信息140533件,投诉热点主要集中在食品类、电信类、餐饮住宿类等方面,其中餐饮住宿类投诉增幅较大,同比增长14.07%(餐饮类投诉1302件,住宿类投诉765件)。然而,同样是在2018年,第三方机构调查的厦门市食品安全群众满意度达到87.6%,在全省各设区市以及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第二批创建城市中期评估中均位列前茅,较2015年提升22个百分点。
这说明,在厦门推动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和追溯体系建设过程中,食品安全的风险被充分曝光于阳光之下,人民群众也得以深入了解、广泛参与食品安全治理的进程。因此,尽管投诉量上涨,民众满意度仍然不减反增。
食品安全不可能一蹴而就、一劳永逸,只有让公众广泛知晓食品安全的真实情况,才能消弭不必要的误读和恐慌。而追溯体系建设,也应以全面覆盖食品流通体系为目标,尽可能地纳入更多的追溯信息,减少监管死角和盲区,让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视线穿透到行业的每一个角落。(周思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