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党委书记石泰峰近日签署了总河长令,通过了《宁夏美丽河湖建设行动方案(2019-2020年)》,决定用两年时间分阶段开展美丽河湖建设行动,加快改善河湖面貌和水生态环境质量,尽快形成河湖长治的局面。
《方案》确定了2019年-2020年分年度阶段性目标及要求,提出以推动河长制从“有名”向“有实”转变为牵引,坚持保护优先、突出重点、科学施策、河长主导等原则,实施整治河湖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四乱”突出问题、强化水域岸线管理和生态空间管制、加强河湖水资源保护、改善河湖水环境质量、实施河湖水生态修复五大重点任务,涵盖了管控水域岸线和生态空间、保障河湖生态用水、防治工业、农业、生活各类污染源治理,重点实施流域水生态修复工程等19项具体工作任务。
《方案》明确,2019年启动实施重点流域水生态修复治理,从1月起到7月中旬启动“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宁夏专项行动,全面清理整治自治区级河流管理范围内乱占、乱采、乱堆、乱建“四乱”突出问题,河湖卫生环境全面改善;取缔关停非法入河湖直排口,城镇及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稳定达标排放,农业面源污染得到有效防控,重点水功能区、国考段面水质全面达标,河湖水域岸线划界确权率达到80%,沿黄河湖水域面积不萎缩,水生态环境整体改善。
到2020年,全区取水总量控制在73.27亿立方米以内,重点水功能区、国考段面、县界段面水质达标率普遍优于考核指标,黄河干流Ⅲ类水体比例保持100%,城市污水处理率达95%以上,地表劣Ⅴ类水体全面消除,全面消除地级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开展全国退耕还湿宁夏试点工作,河湖水域岸线管理范围全面划定,基本实现河湖“水环境整洁优美、水资源高效利用、水污染有效防治、水生态修复改善”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