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社会普遍反映的“证明我妈是我妈”等奇葩证明问题,我省启动“减证便民”行动,重点整治各类奇葩证明、重复证明、循环证明。日前,省政府向社会发布《省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取消目录》,取消了包括办理林木采伐许可时要求提供的“受灾林木鉴定证明”等9项证明事项。
去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作出部署。《通知》要求,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证便民、优化服务的部署要求,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切实做到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证明事项一律取消。各地区、各部门要对法律、行政法规设定的证明事项进行梳理,逐项提出取消或保留的建议。
本次清理取消的9项证明事项就是我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证便民、优化服务的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之一。记者获悉,本次取消的证明事项,都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由于经济社会发展和法制进程加快,这些事项已不适应时代需求,并对群众在接受政府服务中造成不必要的麻烦。比如,过去办理工商登记要求办事群众提供“同意场所从事经营活动的证明”,而现实是,当前一些老百姓开展经营活动,场所随时变化甚至在家就可以开展,如网上经营活动。所以,该事项被列入清理取消目录。
省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将继续协同有关职能部门加大宣传力度,并采取“回头看”等方式,进一步推动精减证明事项的落实,确保改革真正惠及老百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