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市发布新政:符合一定条件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超龄人员”也可以参保后每月领养老金。“超龄人员”要符合哪些条件?参保时又要注意哪些问题?看完下面3个案例你就明白了。
案例1
老李是万州人,今年62岁了。以前长期在外地生活,一直没办养老保险,去年才回来。他这种情况符合政策吗?
解读:对照新政策,老李属于我市居民养老保险“超龄人员”,可以通过补缴15年居民养老保险费(最低每年100元),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完清缴费后的次月就可以按月领取居民养老金。
知识点:这里的“超龄人员”指具有我市户籍、在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试点后年满60周岁、未参加任何国家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是否属于“超龄城乡居民”,需先根据户籍所在地对照《各区县居民养老试点时间表》,明确当时是否满60岁。
案例2
老陈是万盛人,今年满70岁了。现在没得养老金。如今跟儿子在城里生活。他听说,现在只要60岁以上,没买过社保也可以每个月领点钱,是不是真的?
解读:老陈所在的万盛区在2011年4月开展城乡居民养老试点,当时他的年龄约为62岁。根据政策规定,在试点时已满60周岁的,可以向区县社保经办机构申报,成功申报后的次月起每月就可以领取基本养老金。
知识点:按照我市政策规定,若所在区县开展居民养老试点前已年满60周岁的,可选择缴费或不缴费。选择不缴费的,从其申报次月即可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基本养老金。选择缴费的,可按现行缴费标准一次性缴费,从完清缴费的次月起享受居民养老待遇。
案例3
江北区的张孃孃今年马上要满60岁了,但她在社区买的养老保险还只缴了9年,到60岁了能不能领得到钱?
解读:张孃孃所在的江北区在2010年10月开展城乡居民养老试点时,她的年龄约为51岁,按照我市政策规定,她可以只缴费到年满60岁,就开始享受享受居民养老待遇;当然,也可在60岁时补足15年缴费,每月领取金额要多一些。
知识点:根据政策规定,若所在地区开展居民养老试点之月,参保人年龄在45-59周岁的,可缴满15年,也可不缴满15年,从年满60周岁的次月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超龄城乡居民”政策主要覆盖范围有哪些?
我市“超龄城乡居民”现在可以依据新政策进入居民养老保险覆盖范围,此项政策主要覆盖没有稳定收入、也无力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老年朋友。目前,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政策条件并未变化。
○现在参加居民养老,该怎么缴费,有哪些档次?
我市目前执行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共12个档次,最低100元/年,最高2000元/年。
○现在缴的养老保险费,60岁以后每月能领好多钱?
月领取居民养老金=个人账户÷139+基本养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