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安全网讯(侯利刚 吴树发) 3月30日,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组织召开全区大型食品生产企业质量提升培训会并举行食品安全公开承诺行动。食品安全专家、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相关处室负责人、部分大型食品生产企业法人代表以及各盟市市场监管局分管领导、科长、旗(县)股长、所长和媒体记者共270余人参加了会议和培训。
内蒙古自治区大型食品生产企业质量提升培训会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郝秀川对会议提出三方面意见
郝秀川指出,食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事关党和政府形象、事关企业生存和发展,是全社会高度关注的民生领域,受到党中央和国务院的高度重视。郝秀川强调,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把握形势任务,增强保障食品安全责任意识,主动适应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要求,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持续加强我区食品安全工作。二是市场监管部门要从解决人民群众“不放心、不满意”的食品安全风险问题入手,紧盯薄弱环节,落实各项制度措施,依法从严惩处违法犯罪行为。企业要做到尚德守法、诚信自律、立足自身、结合实际,主动适应不断变化的食品安全形势和法律法规要求,不断优化内部管理方式、创新风险管理手段、提高风险管控水平。三是落实落细优化营商环境的各项办法和措施,纵深推进简政放权,进一步明确监管的事项、责任、流程、措施和标准,切实抓好事中事后监管,在主动学习发达地区市场监管优秀经验的基础上开拓创新,推动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稽查专员毕玉安发表讲话
毕玉安在讲话中指出,要深入学习、坚决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在新发展阶段、新发展理念、新发展格局的新形势下,推动食品生产企业高质量发展,专注质量,用优质产品托起质量强国梦。监管部门要将食品安全摆在监管工作的第一位,从更高站位更严要求履行好监管职能。食品生产企业要围绕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做到补短板、锻长板、强企业。在面对部分企业主体责任意识淡薄、监管部门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企业和监管部门要共同努力,通过培训和考试提升企业质量负责人法律意识和监管人员素质能力,要加大处罚力度,将企业主体责任和监管职责落到实处。毕玉安专员强调,要准确把握新形势下食品安全工作面临的新任务,创新探索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比如建立和完善食品投诉举报管理机制,充分发挥社会资源和消费者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的重要作用,鼓励公众参与食品安全监管,及时控制和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切实维护群众自身利益。
此次会议被赋予新的内涵,即优化营商环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助推企业高质量发展。会上,部分大型食品生产企业代表和监管部门代表作主题发言;食品生产企业代表宣读并签订了“食品安全承诺书”;食品安全专家就“食品生产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及适用规范要点”进行了培训;自治区市场监管局食品生产安全监管处处长从优化营商环境、规范生产许可、整治重点问题、加强风险防控、加强监督检查、落实主体责任、提升企业质量安全管理水平、构建社会共治格局等方面对2021年食品生产监管重点工作进行了部署和解读;全体会议代表围绕“落实放管服改革举措、优化营商环境、提升监管效能、助推产业高质量发展、成立食品生产管理协会”等内容进行了座谈交流。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杨林作总结讲话
杨林对会议进行了全面总结,同时要求各盟市监管部门会后对辖区内的所有食品生产企业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达到全覆盖,并于年底上报企业承诺落实情况。杨林副局长强调,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新发展格局,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增强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全面履行食品生产企业主体责任,防范化解食品安全风险,优化营商环境,助推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
此次会议是自治区持续开展“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年行动”的具体举措,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食品安全战略思想和“四个最严”要求的具体体现,也是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的重要措施。
近年来,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已连续组织召开7次履责报告会,秉承“抓大不放小”,即“抓大型企业和小作坊带动中间企业”的监管方式,遵循“双提升+双随机”,即“企业管理人员和监管队伍能力素质提升”加“双随机一公开”的综合治理”监管手段,已经成为了内蒙古自治区督促企业和监管部门履职尽责的制度性措施和推进企业主体责任有效落实的品牌行动,得到了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的支持和认可。通过督促“两个责任”的落实、持续提升企业和监管队伍能力素质、创新开展跨省互学互促行动、食品加工小作坊园区综合治理、综合性监督抽查、“飞行检查”和体系检查等监管手段,守住了全区未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食品生产安全问题的底线,推动了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增强了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