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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琼中县市场监管局多举措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2020-02-19 15:56 来源:中国食品安全网 编辑:陈秋
摘要:近日,海南省琼中县市场监管局通过管住复工复产人员、开展依法防控各项工作等措施,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中国食品安全网讯(关照羊)根据《关于报送贯彻落实省委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精神情况的通知》,近日,海南省琼中县市场监管局认真贯彻落实刘赐贵书记提出的“五个全力”和“七个精准”,多举措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一是全力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措施,认真查漏洞、补短板,确保实现“三个管住”。组织人员做好农贸市场、超市等公共场所的管控。在第一、第二集贸市场,万家惠、百家、手拉手、鸿泰等超市设立了体温检测点,局机关全体人员全部参加到防疫工作中去,每日安排工作人员督促市场、超市开办者做好体温检测及健康服务登记工作;同时,向市场摊贩、超市员工及流动人员发放口罩,并做好疫情知识普及宣传。截至2月17日,共发放口罩1990个,发现一名发热人员并已及时上报。

二是管住复工复产特别是从省外来的人员。该局结合职能,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市场主体主要责任的通知》,督促全县市场、超市,个体工商户、商店,餐饮单位,药店,餐饮店,食品生产流通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要求他们做好做好信息采集工作,建立报备制度。要全面采集了解上岗员工假期动态(员工去过哪里、是否有发热、呼吸道感染等症状),并登记汇总,有疫情发生地区生活史、旅行史以及与确诊病例有密切接触这三个方面情况的员工不应返程返岗,如有出现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及时报备。

三是精准开展依法防控各项工作,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该局督促餐饮服务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切实做好日常消杀和清洁工作,保持就餐区域和餐饮具的干净卫生;严格执行食品原料采购登记、索证索票、入库查验制度,不得制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食品),同时,向经营户强调禁止销售包括甲鱼、田鸡等被录入野生动物资源名录的动物;开展“公筷行动”宣传,通过发放宣传海报来倡导餐饮服务单位自觉配备、主动提供公筷公勺,切实做好食源性疾病传播的风险防控。截至目前,共检查餐饮经营者238户次,未发现餐饮单位收购、加工、销售野生动物。做好特殊时期的餐饮监管工作,阻断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可能传播途径。印发《琼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通告》,将通告发至全县餐饮店微信群,要求经营户要以疫情防控大局为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联合综合执法局开展执法检查,劝导各餐饮服务单位立即停止聚集性就餐经营活动;告知全县烧烤城、茶艺馆、茶店(含饮吧)、服装店、销售非生活必需品的大型商业场所等人员流动密集的经营单位暂时停止营业。截至2月16日,共劝导餐饮服务单位191家,暂时关停烧烤城等餐饮服务单位59家;加强物价监管,防止疫情期间恶意哄抬物价情况发生。第一时间学习刘赐贵书记在《2020年春节期间我省市场价格监测情况的报告》,坚决贯彻落实刘赐贵书记提出的从市场监管上把关,坚决打击恶意哄抬物价等不法行为,依职责继续做好保供稳价工作。重点检查药店、市场、超市、粮油经营户,监控市场供求信息,保障与疫情相关的口罩、消毒剂等商品及人民群众生活相关的肉菜、粮油等商品价格稳定,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良好价格秩序。根据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最新出台的《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期间哄抬价格违法行为认定与处理的指导意见》,密切监测与与群众息息相关的生活必需品和卫生清洁用品等价格,共检查医药企业(药店)558家次,粮油经营主体1128户次,市场、超市572家次,均未发现哄抬价格、串通涨价和发布虚假信息抬高价格的情况。同时,告诫经营者守法守信经营,不得出现哄抬价格、串通涨价等违法行为。共受理新型肺炎相关商品(含但不限于口罩,消毒液,米,油,盐等)价格投诉16宗;加强对农贸市场的检查,对市场开办者进行约谈,督促市场落实市场经营管理主体责任,把好入市关口,禁止在农贸市场内销售野生动物和其他无合法来源的动物产品。按要求关闭活禽市场,防范疫情蔓延,共关闭活禽交易市场12个,临时活禽销售点3个。共约谈全县农贸市场开办人24人次,检查检查农贸市场、超市572家次,检查均未发现销售活禽及非法养殖、加工和经营各类野生动物的情况;监测电商平台(网站)135个次,发现野生动物交易信息 0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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