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企业食品生产经营行为,确保人民群众饮用水消费安全,2月18日,来宾市兴宾区食品药品监管局执法人员对辖区某纯净水厂未经检验的5900多桶成品桶装水进行就地封存。
据悉,2018年度,来宾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兴宾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先后对该纯净水厂进行了3次监督抽检,检验结果均为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合格,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在调查过程中,该纯净水厂负责人在抽检结果不合格的情况下,不仅没有积极按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下达的《责令整改通知书》进行有效整改,反而是继续生产经营,性质恶劣,且生产数量大、销售范围广、社会影响大。
为此,兴宾区食品药品监管局依法依规对该纯净水厂进行了查封。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