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安全网讯(刘英敏 王光明)3月15日,记者从河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河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河北将进一步扩大无理由退货覆盖面,从消费者关注的异地退货、退货时间、诚实守信等方面深入推进无理由退货工作。
河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新闻发布会现场 图片来源: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扩大内需、促进消费的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让消费者愿消费、敢消费,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工作与放心消费创建结合起来,倡议广大实体店经营者,主动承诺,履行主体责任。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河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参照《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印发了《河北省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服务承诺指引》,通过正向激励引导实体店经营者实行无理由退货,将赔偿先付制度与退货机制有机结合,鼓励经营者实行赔偿先付制度,快速解决争议。这一指引发布后,广大实体店纷纷响应,积极参与,2298家大中型商超有序开展线下无理由退货,退货金额4.5亿元。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处处长、一级调研员于太英表示,今年,将进一步扩大无理由退货覆盖面,从消费者关注的异地退货、退货时间、诚实守信等几个方面深入推进无理由退货工作。
开展连锁商超同城异店退货服务。消费者在连锁商场、超市购买的商品,在保持原质原样,不影响二次销售的情况下,凭有效购物凭证,可在连锁商场、超市所属分公司进行退货、换货、维修等服务。
承诺更长时间无理由退货。引导经营者推出7日以上(不含7日)最高30天的无理由退货承诺制度,退货时限不少于7天(含7天),鼓励经营者根据实际情况,延展到不少于15天,甚至30天;退货条件、方式、流程更加清晰,退货承诺更有利于消费者,同时增加退货保证金,让消费者退货无忧。
发挥品牌效应。在推进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服务工作中,探索推行增加承诺者专属的“二维码”元素。这既是消费者对承诺者履行义务的监督,又是对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服务等在诚信方面的约束,凸显经营者在同行业中的示范引领作用,提高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承诺的知晓度、参与度、美誉度。通过这些措施,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在消费领域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