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安全网讯(刘英敏)连日来,河北省市场监管系统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聚焦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持续保持严打重处的高压态势,全力维护市场秩序。1月29日,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第六十一批典型案件:
案件一:故城县苑洪海在食品广告中使用医疗用语和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案
根据群众举报,故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苑洪海经营的母婴用品店进行检查。经查,苑洪海在发布食品广告中存在使用医疗用语、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的行为。故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其罚款10万元。
案件二:廊坊奈斯酒库商贸有限公司经营无中文标签的红酒案
固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时发现,廊坊奈斯酒库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红酒无中文标签。固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该公司罚款9.5万元。
案件三:定州市抖小润服装店制作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标识产品案
定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时发现,抖小润服装店正在制作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标识的产品。定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该公司罚款8万元。
案件四:衡水昱盛伟业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非法收集、使用他人个人信息案
衡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时发现,衡水昱盛伟业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存在非法收集、使用他人个人信息的行为。衡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该公司罚款8万元。
案件五:河间市佰真肉类食品加工厂生产经营掺假掺杂食品案
根据上级交办线索,河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河间市佰真肉类食品加工厂进行检查。经查,该厂生产经营食品存在掺假掺杂的行为。河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该公司罚款6.53万元。
河北省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群众,发现市场监管领域违法违规问题,请拨打12315投诉举报,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从严从快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