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安全网 中国食品安全网

站内搜 索

食安监管

福建
下拉

福建:永辉、大润发、世纪联华等大超市上黑榜被罚

2019-06-13 9:39 来源:中国食品安全网 编辑:海鸿
  

中国食品安全网讯(丘书玲 记者 朱定荣) 近日,福建省福州市市场监管局发布2019年5月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永辉超市、大润发、世纪联华等大超市上黑榜,此外,潮福城、国惠、新紫阳、荣誉大酒店等福州人喜爱的老牌知名餐饮企业被处罚。

其中,永辉超市福清万达店销售的方家铺子长糯米、黑米、有机荞麦米、圆糯米外包装标签上没有营养成分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第一款第(九)项的规定,属于销售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行为,被福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处以罚款1.5万元。

2018年10月5日,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对永辉超市福州大儒世家店销售的公正蟹进行监督抽检。2018年10月24日,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出具上述公正蟹检验报告(301051801107),检验结果为检验样品中镉项目不符合GB 2762-2017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镉(以Cd计)是最常见的重金属元素污染物之一。《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规定,镉(以Cd计)在鲜、冻水产动物的甲壳类中限量为0.5mg/kg。一个人长期摄入铬易慢性中毒,引起胃肠道损伤,循环障碍、肾衰竭等。

2019年5月14日,福州市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福州大儒世家超市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859.26元,处罚款人民币6.5万元,并责令改正。

2018年12月27日,原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对长乐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预冷鲜猪腰(购进日期:2018.12.25,生产者:福州鑫鸿鑫食品有限公司,生产日期:2018.12.24)进行了抽检,该批次预冷鲜猪腰被检测出磺胺类总量项目不符合农业部公告第235号《动物性食品中售药最高残留限量》要求,被判定为不合格。2019年2月14日,长乐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申请复检,经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复检,结果仍为不合格(报告编号:2119002659)。

2019年5月17日,福州市长乐区航城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依法对长乐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处于罚款人民币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288元,并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

此外,潮福城、国惠大酒店、新紫阳大酒店、荣誉大酒店等福州人喜爱的老牌知名餐饮企业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被处罚。

其中福州荣誉大酒店五一广场店、福州潮福城酒楼有限公司采购不合格食品原料被处罚,主要是采购的部分海鲜铬含量超标。福建国惠大酒店有限公司购进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七彩贝”,未索取涉案物品的检验合格证明,购进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油条,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

福州市晋安区新紫阳大酒店、福州鼓楼区名蚝餐饮店、连江县黄岐海峡大酒店等餐饮企业经营无中文标签的进口酒类产品。

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将进一步加强对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中国食品安全报社主办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一区16号楼     邮编:100070
订报热线:010-68289071   新闻线索E-mail:newscfsn@163.com   采编热线:010-53385236   广告热线:010-63703066转8066   通联热线:010-63703078
中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京ICP备10219194号-3    %E5%A4%87%E6%A1%88%E5%9B%BE%E6%A0%87.png京公网安备 11010602103877号
中国食品安全报社 版权所有    Copyright©2012 by www.cfsn.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