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4月15日,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第四十二批典型案件。石家庄市长安浩楠冷鲜肉经营部(白社玲)经营未按规定检疫的鲜牛肉,被罚款11.5万元。
中国食品安全网讯(纪红霞 王光明)连日来,河北省市场监管部门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聚焦疫情防控期间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持续保持严打重处的高压态势,全力维护市场秩序。4月15日,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第四十二批典型案件:
案件一:石家庄市长安浩楠冷鲜肉经营部(白社玲)经营未按规定检疫的鲜牛肉案
石家庄市长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巡查中发现,长安浩楠冷鲜肉经营部(白社玲)存在经营未按规定检疫的鲜牛肉的行为。石家庄市长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该经营部罚款11.5万元。
案件二:衡水通途工程制品有限公司使用未经定期检验的特种设备案
衡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区分局执法人员在巡查中发现,衡水通途工程制品有限公司存在使用未经定期检验的特种设备的行为。衡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区分局依法对该公司罚款3.1万元。
案件三:河北申美旅游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超范围经营案
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巡查中发现,河北申美旅游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存在超范围经营行为且拒不改正。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该公司罚款3万元。
案件四:平泉市祥瑞大药房经营过期医疗器械案
平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巡查中发现,平泉市祥瑞大药房存在经营过期医疗器械的行为。平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该药房罚款2万元。
案件五:石家庄市桥西区全家超市未明码标价案
石家庄市桥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巡查中发现,桥西区全家超市部分蔬菜存在未明码标价的行为。石家庄市桥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该超市罚款5000元。
河北省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群众,发现市场监管领域违法违规问题,请拨打12315投诉举报,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从严从快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