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3月20日,通化市公安局环侦支队成功破获一起非法狩猎案,查获含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花尾榛鸡等野生动物8只,扣押非法捕猎钢绳套95个,猎夹54副,弹弓5把,钢珠50余发。
中国食品安全网讯(延明泽) 自集中打击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犯罪“清风”专项行动开展以来,通化市公安局紧盯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突出问题,坚决遏制野生动物非法贸易活动,切实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维护全省生物安全、生态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
3月20日,通化市公安局环侦支队通过线索摸排、跟踪守候,在市局技侦支队配合下,快速反应,成功破获一起非法狩猎案,查获含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花尾榛鸡等野生动物8只,扣押非法捕猎钢绳套95个,猎夹54副,弹弓5把,钢珠50余发。
抓获工具现场
2021年1月7日,通化市公安局环侦支队接报,有人在通化市二道江区桃园村小四道河附近设置猎捕工具进行非法狩猎活动。获得线索后环侦支队立刻开展工作,很快确定犯罪嫌疑人身份,经查王某春、佟某二人经常流窜于二道江区小四道河和大龙山等区域,通过设置粘网、捕猎夹、钢绳套等捕猎工具非法狩猎野生动物。
3月20日,民警在桃园水库小四道河附近,对正在进行非法狩猎活动的犯罪嫌疑人王某春抓获,当场查获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花尾榛鸡1只,后在犯罪嫌疑人佟某家中搜查出斑鸠、白眉等野生动物8只,禁捕工具149副。
经查,犯罪嫌疑人王某春、佟某2人自年初以来,多次利用禁捕工具并在禁捕区内狩猎野兔、野鸭、獾、狍子等野生动物,已涉嫌非法狩猎罪。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