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安全网讯(纪红霞 王光明)连日来,河北省市场监管部门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聚焦疫情防控期间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持续保持严打重处的高压态势,全力维护市场秩序。2月15日,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第三十四批典型案件:
案件一:河北海圣堂大药房中山东路店未明码标价案
石家庄市长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巡查中发现,河北海圣堂大药房中山东路店销售商品时存在未明码标价的行为。石家庄市长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该药房罚款5000元。
案件二:邢台市信都区亿家乐食品便利店未明码标价案
根据群众举报线索,邢台市信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亿家乐食品便利店开展调查。经查,该便利店销售蔬菜等商品时存在未明码标价的行为。邢台市信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该便利店罚款5000元。
案件三:秦皇岛市海港区国威保健按摩服务部经营化妆品未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案
秦皇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巡查中发现,海港区国威保健按摩服务部经营化妆品存在未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行为。秦皇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该服务部罚款1万元。
案件四:张家口市桥西区白某无照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案
张家口市桥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巡查中发现,白某存在无照销售假冒某知名品牌运动鞋的行为。张家口市桥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白某罚款1万元。
案件五:河北积扬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深州分公司发布虚假广告案
深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巡查中发现,河北积扬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深州分公司存在发布虚假广告的行为。深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该公司罚款9500元。
河北省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群众,发现市场监管领域违法违规问题,请拨打12315投诉举报,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从严从快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