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月3日,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第二十九批典型案件。邯郸市丛台区小刘水站销售不合格饮用水,邯郸市丛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该单位罚款5万元。
中国食品安全网讯(纪红霞 王光明)连日来,河北省市场监管部门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聚焦疫情防控期间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持续保持严打重处的高压态势,全力维护市场秩序。2月3日,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第二十九批典型案件:
案件一:赵县康伟大药房未明码标价案
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巡查中发现,赵县康伟大药房销售一次性医用口罩时存在未明码标价的行为。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该药房罚款5000元。
案件二:石家庄循环化工园区英才商店哄抬价格案
根据群众举报线索,石家庄循环化工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英才商店开展调查。经查,该商店销售商品时存在哄抬价格的行为。石家庄循环化工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该商店罚款3000元。
案件三:平泉市纪某违规销售高污染燃料案
平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巡查中发现,纪某在明知该区为禁燃区的情况下,违规销售高污染燃料散煤。平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纪某罚款6000元。
案件四:河间市振昊保温材料厂发布虚假广告案
根据群众举报线索,河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振昊保温材料厂开展调查。经查,该厂存在通过互联网发布虚假广告的行为。河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该厂罚款2万元。
案件五:邯郸市丛台区小刘水站销售不合格饮用水案
根据相关部门移交的线索,邯郸市丛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小刘水站开展调查。经查,该单位存在销售不合格饮用天然泉水的行为。邯郸市丛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该单位罚款5万元。
河北省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群众,发现市场监管领域违法违规问题,请拨打12315投诉举报,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从严从快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