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安全网讯(纪红霞 王光明)连日来,河北省市场监管部门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聚焦疫情防控期间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持续保持严打重处的高压态势,全力维护市场秩序。1月28日,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第二十六批典型案件:
案件一:石家庄循环化工园区老农蔬菜水果超市哄抬价格案
根据群众举报线索,石家庄循环化工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老农蔬菜水果超市开展调查。经查,该超市销售商品时存在哄抬价格行为。石家庄循环化工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该超市罚款1万元。
案件二:石家庄新华区鼎盛超市未明码标价案
石家庄市新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巡查中发现,新华区鼎盛超市销售商品时存在未明码标价的行为。石家庄市新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该超市罚款5000元。
案件三:文安县世纪家联超市未明码标价案
文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巡查中发现,文安县世纪家联超市销售商品时存在未明码标价的行为。文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该超市罚款3000元。
案件四:秦皇岛市鼎弦商贸有限公司生产假冒产品案
根据有关部门交办的线索,秦皇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鼎弦商贸有限公司开展调查。经查,该公司存在生产冒用他人厂名厂址车用尿素溶液的行为。秦皇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该公司罚款2.26万元。
案件五:衡水滨湖新区永辉医疗器械厂发布违法广告案
根据互联网监测信息,衡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永辉医疗器械厂开展调查。经查,该厂通过天猫网站发布的商品广告中,使用了已终止无效的专利。衡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该厂罚款3万元。
河北省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群众,发现市场监管领域违法违规问题,请拨打12315投诉举报,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从严从快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