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安全网讯(纪红霞 王光明)连日来,河北省市场监管部门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聚焦疫情防控期间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持续保持严打重处的高压态势,全力维护市场秩序。1月14日,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第十九批典型案件:
案件一:廊坊市安次区津西富强速冻食品经销处无证加工冷冻食品案
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廊坊市安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安次区津西富强速冻食品经销处开展调查。经查,该食品经销处存在无证加工冷冻食品(春卷)的行为。廊坊市安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该食品经销处罚款5.1万元。
案件二:秦皇岛天鼎化工有限公司生产不合格化肥案
根据相关部门移送的线索,秦皇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秦皇岛天鼎化工有限公司开展调查。经查,该公司生产的水溶肥料为不合格产品。秦皇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该公司罚款1.34万元。
案件三:邢台市信都区湾湾食品便利店未明码标价案
根据群众举报线索,邢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信都区湾湾食品便利店开展调查。经查,该便利店销售酵母、蔬菜等生活必需品存在未明码标价的行为。邢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该便利店罚款5000元。
案件四:石家庄常春大药房未明码标价案
石家庄市栾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巡查中发现,常春大药房销售口罩存在未明码标价的行为。石家庄市栾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该药房罚款5000元。
案件五:邢台市襄都区好鲜食品门市未明码标价案
根据群众举报线索,邢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襄都区好鲜食品门市开展调查。经查,该门市销售蔬菜、粮油等商品存在未明码标价的行为。邢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该门市罚款5000元。
河北省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群众,发现市场监管领域违法违规问题,请拨打12315投诉举报,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从严从快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