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了解到,宁夏创新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机制,将建立医疗卫生行业黑名单制度,加强对失信行为的记录、公示和预警,并建立健全依法联合惩戒体系,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将于3月1日起施行的《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实施意见》提出,宁夏将建立健全医疗卫生行业信用机制,将医疗卫生行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纳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其中,涉及企业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统一归集于企业名下并依法公示;建立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制度;完善以执业准入注册、不良执业行为记录为基础的医疗卫生行业信用记录数据库。
实施意见明确,宁夏将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对投诉举报多、安全隐患大、有失信行为和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的医疗卫生机构,增加抽查频次,加大查处力度,依法向社会公开监管信息。
同时,宁夏还将健全信息公开机制,通过多种渠道,定期公开医疗卫生机构的执业资质、人员信息、服务项目、收费标准以及相关许可、检查、考核评估和行政处罚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