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安全网 中国食品安全网

站内搜 索

食安监管

内蒙古
下拉

赤峰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进口冷链食品专项检查工作

2020-11-23 17:36:02 来源:中国食品安全网 编辑:赵泽瑞
摘要:为切实加强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和秋冬季新冠疫情防控,有效防范新冠肺炎疫情通过进口冷链食品输入的风险,赤峰市市场监管局迅速反应,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全面深入开展进口冷链食品专项排查检查工作。

  

中国食品安全网讯(刘云龙 王景坤 盛丽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印发进口冷链食品预防性全面消毒工作方案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0〕255 号)和《内蒙古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调整医疗防控组工作职责的通知》(内防指字〔2020〕81号)精神和市委政府领导指示要求,切实加强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和秋冬季新冠疫情防控,有效防范新冠肺炎疫情通过进口冷链食品输入的风险,赤峰市市场监管局迅速反应,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全面深入开展进口冷链食品专项排查检查工作。

20201123173556465.jpg

赤峰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进口冷链食品专项检查工作

突出联防联控机制的积极推动作用

赤峰市市场监管局始终密切关注着新冠疫情发展的新动态,根据国务院和自治区疫情防控部门相关文件要求,市局积极协调市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代拟了《赤峰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加强进口冷链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赤防指字〔2020〕99号),进一步明确了疫情防控有关部门的主要工作职责和严防新冠病毒通过进口冷链食品输入传播的防控举措,发挥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的积极作用,巩固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

进一步强化冷链进口食品的检查排查

在前期开展冷链食品风险检查、排查工作的基础上,市市场监管局于11月12日召开红山区、松山区、元宝山区及喀喇沁旗市场监管局食品生产、流通及餐饮服务单位监管分管领导及相关股室监管人员座谈会,对近期冷链食品监管工作进行再调度,并于11月16日印发了《关于加强进口冷链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基础上,确定自11月16日至26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十天的进口冷链食品专项督查检查工作。

强化督查指导压实两个主体责任

11月16日,市局抽调人员组成5个工作督查组,分赴12个旗县区进行专项检查督导,要求各旗县区市场监管局要对本辖区内所有涉及进口冷链食品的生产、加工、储存、销售等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面排查检查,摸清冷库及库存进口食品底数。对生产加工销售进口冷链食品的食品生产企业、大型农贸批发市场、大型商场超市和冷库进行重点检查,对来源不明的进口冷链食品依法进行查处。加强索证索票、进货查验等质量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冷链进口食品来源可溯,去向可查。督促生产、加工、储存、销售进口冷链食品的生产经营单位11月8日以前进口的、产品在保质期内的冷链食品要重新检查,只有持有有效的供货商供货凭证、口岸检验合格证明及核酸检测报告的进口冷链食品方可上市销售。11月8日以后进口的冷链食品,只有供应商供货凭证、口岸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报告和消毒证明齐全的,方可上市销售,同时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和疾控部门报备。

目前全市进口冷链食品专项检查工作已全面展开。

中国食品安全报社主办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一区16号楼     邮编:100070
订报热线:010-68289071   新闻线索E-mail:newscfsn@163.com   采编热线:010-53385236   广告热线:010-63703066转8066   通联热线:010-63703078
中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京ICP备10219194号-3    %E5%A4%87%E6%A1%88%E5%9B%BE%E6%A0%87.png京公网安备 11010602103877号
中国食品安全报社 版权所有    Copyright©2012 by www.cfsn.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