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安全网讯(赵泽瑞) 6月3日上午,鄂尔多斯市2019年度“消费者信得过产品”授牌仪式在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六楼会议室举行。市局消费环境建设指导科、食品生产科、12315投诉举报中心、消协办负责人及相关旗区消协负责人、企业代表参加了授牌仪式,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鄂尔多斯市消费者协会副会长郝忠向2019年度“消费者信得过产品”授予了牌匾。“消费者信得过产品”企业代表围绕生产经营理念、产品销售渠道、退换货制度、消费投诉处理等多个方面进行了发言。
2019年,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消费者信得过产品”申报、推荐及管理办法,经过企业自主申报,旗区消费者协会筛选,鄂尔多斯市消费者协会实地审查、公示,内蒙古自治区消费者协会委托第三方满意度调查等多个环节,内蒙古自治区消费者协会、内蒙古市场发展促进会于2020年3月确定并公布了65款产品为2019年度“消费者信得过产品”,其中鄂尔多斯市产品七个,分别是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益丰园种养殖专业合作社生产的“景观田”牌碱地香米2号(松粳22)、鄂尔多斯王道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盈天下”牌53%福盈白酒、鄂尔多斯市东康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东康草原恋”牌风干牛肉、内蒙古淳点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淳点”牌沙棘汁、鄂尔多斯市东胜区蒙格泰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的“蒙格泰”牌V领男套衫、内蒙古亿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大井滩”牌草原牛肉和杭锦旗绿美农牧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绿美西草地”牌甘草猪肉。
郝忠副局长代表市场监管部门和消费者协会向被公布的“消费者信得过产品”企业表示热烈的祝贺。他指出,今天的授牌仪式同时也是告诫会、承诺会,他要求企业:
珍惜荣誉,自觉规范生产经营行为。生产企业应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为消费者生产供应安全优质的产品,自觉规范经营行为,在宣传“消费者信得过产品”时,必须准确标明“消费者信得过产品所获年度”,并不得对“消费者信得过产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倡导和弘扬诚信经营理念,诚信守法经营。“消费者信得过产品”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要不断健全规章制度,严格把控产品质量、服务质量。要重信守诺,讲究职业道德,杜绝欺诈行为,做行业内的诚信标杆,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重视消费者权益,落实消费维权主体责任。研究建立先行协商和解消费纠纷制度,探索建立线下无理由退货制度,作出更有利于消费者的承诺。设立专门调解机构,由专人负责售后工作,合理化解各类消费纠纷。对于消费者维护权益的合理要求,不得推诿,不得故意拖延处理或者无理拒绝,积极主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同时,市场监管部门和消费者协会一定要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消费者信得过产品”及其企业生产经营行为的监督和管理,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重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