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天津市市场监管委对典型案例进行曝光,北辰区市场监管局对天津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宜兴埠购物广场作出没收涉案食品、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7.5万元的行政处罚。蓟州区市场监管局对杨某作出罚款2.4万元行政处罚。
为切实加强天津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的市场监管,维护人民生命健康和社会稳定,天津市市场监管委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行为,公布第九十九批典型案例。
北辰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天津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宜兴埠购物广场进行检查。经查,该购物广场销售的糕点、饼干标注虚假生产日期,涉案食品17.5千克。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之规定。北辰区市场监管局已对天津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宜兴埠购物广场作出没收涉案食品、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7.5万元的行政处罚。
蓟州区市场监管局根据鹤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线索通报对渔阳镇商业新楼杨某进行调查。经查,杨某销售的一次性口罩未使用中文标明生产厂厂址,涉案口罩23000只已全部售出。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天津市产品质量监督条例》第六条第(二)项之规定。蓟州区市场监管局已对杨某作出罚款2.4万元行政处罚。同时,该局已对口罩来源进行追查。(苏晓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