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河北秦皇岛市朱某经销野生动物涉嫌违法犯罪。省市场监管局就此案郑重提醒经营者和消费者,以身试法必将受到法律惩处。
中国食品安全网讯(纪红霞高鹏) 野生动物不能吃已经成为人们的共识,那可不可以当作宠物出售呢?秦皇岛市某花卉市场朱某案例给出了答案。
河北省市场监管局供图
今年4月17日,秦皇岛市市场监管局、海港区市场监管局及其南港分局会同海港区林业局执法人员,依法对秦皇岛市某花卉市场朱某经营场所进行突击检查。在朱某店铺中发现了蜘蛛、角蛙、豹纹守宫、玉米蛇、蜥蜴等91只野生动物,且当事人无法提供相关合法来源证明。
河北省市场监管局供图
张家口鼎盛林业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认为:朱某经销的绿鬣蜥是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二中的物种,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之规定,当事人朱某的行为构成涉嫌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陆生野生动物罪。目前,此案已移交秦皇岛市森林公安局。
河北市场监管局就此案郑重提醒广大经营者和消费者:全面禁止和惩治非法野生动物交易行为,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不仅是维护生物安全和生态安全,防范重大公共卫生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需要,更是严肃的法律规定和要求,以身试法必将受到法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