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天津市市场监管委对典型案例进行曝光,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对天津市滨海新区开心向上五金经营部作出没收涉案口罩和罚款17062.5元的行政处罚。武清区市场监管局对天津福芝堂医药销售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7万元的行政处罚。
为切实加强天津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的市场监管,维护人民生命健康和社会稳定,天津市市场监管委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行为,公布第九十批典型案例。
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天津市滨海新区开心向上五金经营部进行检查。经查,该经营部销售的一次性口罩不符合GB2626-2006标准,为不合格产品,涉案口罩1950只。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已对天津市滨海新区开心向上五金经营部作出没收涉案口罩和罚款17062.5元的行政处罚。同时,该局已对口罩来源进行追查。
武清区市场监管局根据前期案件线索对天津福芝堂医药销售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进行检查。经查,该分公司销售的飘安一次性使用口罩,不是河南飘安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产品,冒用了生产企业和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号,属于未经依法注册的第二类医疗器械,涉案口罩6000只。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条之规定。武清区市场监管局已对天津福芝堂医药销售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7万元的行政处罚。同时,该局已对口罩来源进行追查。(苏晓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