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安全网讯(关照羊 记者李二林)近日,海口市秀英区市场监管分局秀英市场监管所接到投诉称:位于海口秀英区的海南伊宝露饮料有限公司生产的大桶水涉嫌无生产日期,希望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前去了解,秀英市场监管所接到投诉后立即安排执法人员到该企业了解情况。
涉嫌无生产日期景族牌大桶水
海口秀英区某小区的王小姐4月20号在附近的大桶水销售点购买了5桶海南伊宝露饮料有限公司的大桶水,王小姐说:“这些大桶水是销售点的工作人员送来的,当时也没注意看,4月26号晚上的时候发现送来的大桶水没有标识生产日期,现在我已经用掉三桶,也不知道没有生产日期的大桶水安不安全。”为了了解清楚,王小姐就联系了本报记者进行了反映。
涉嫌无生产日期景族牌大桶水被查
4月27日,记者跟随市场监管执法人员来到投诉的企业了解情况。在现场记者看到投诉的大桶水,该大桶水是海南资重贸易有限公司委托海南伊宝露饮料有限公司生产的,生产地址海口市秀英区向荣路农垦第一物资7号仓库,生产许可证SC10646010501812,保质期30天,生产的大桶水有的有生产日期,有的大桶水没有生产日期,有的大桶水日期不全,只显示2020年生产,没有几月几号生产,生产日期混乱,执法人员现场责令停止生产,先接受调查。
4月27日,执法人员(左一、左二)现场询问海南伊宝露饮料有限公司负责人(右一)涉嫌无生产日期景族牌大桶水情况
据该企业负责人介绍,大桶水生产日期混乱是由于打码感应器出现故障所造成的,他们立即整改,水的质量没问题,在3月份做的检验报告,属于合格产品。
食品安全法 第51条 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食品出厂检验记录制度,查验出厂食品的检验合格证和安全状况,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检验合格证号、销售日期以及购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
由于该企业没有做到查验出厂产品的安全状态,造成没有生产日期的产品出厂销售,执法人员现场责令整改,停止生产并接受下一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