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4月24日,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第六十九批疫情防控期间市场监管领域违法典型案件。保定市徐水区李超食品店哄抬价格,被罚款4.17万元。
中国食品安全网讯(纪红霞 刘英敏) 4月24日,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第六十九批疫情防控期间市场监管领域违法典型案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持续加大市场监管领域的执法力度,重点对哄抬物价、未明码标价、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进行及时查处和从严打击,查办了一批案件,遏制了违法行为,维护了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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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衡水市桃城区眼之悦眼镜店违规销售三类医疗器械案
衡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桃城区分局执法人员在巡查中发现,桃城区眼之悦眼镜店存在未经许可销售三类医疗器械的行为。衡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桃城区分局依法对该店罚款5万元。
案例二:保定市徐水区李超食品店哄抬价格案
根据群众举报,保定市徐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李超食品店开展调查。经查,该店销售蔬菜时存在哄抬价格的行为。保定市徐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该店罚款4.17万元。
案例三:青县张某违规销售防护口罩案
根据群众举报,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张某开展调查。经查,张某存在无照销售防护口罩的行为。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张某罚款3.8万元。
案例四:平泉县海钰商贸有限公司违规销售食品案
平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巡查中发现,平泉县海钰商贸有限公司存在未按规定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等行为。平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该公司罚款1万元。
案例五:晋州市李某违规销售三无防护口罩案
根据群众举报,晋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李某开展调查。经查,李某存在违规销售三无防护口罩的行为。晋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李某罚款8500元。
广大群众如发现市场监管领域违法违规问题,请拨打12315投诉举报,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从严从快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