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天津市市场监管委对典型案例进行曝光,天津市市场监管委对天津市津缆电缆有限公司作出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津南区市场监管局对天津市津南区潘洪俊蔬菜经营部作出没收涉案产品和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为切实加强天津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的市场监管,维护人民生命健康和社会稳定,天津市市场监管委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行为,公布第七十七批典型案例。
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交办线索对天津市津缆电缆有限公司进行检查。经查,该公司在疫情期间恶意申请注册“火神山”“雷神山”商标,违背公序良俗,损害了社会公众利益。当事人的行为构成《规范商标申请注册行为若干规定》第三条第(四)项和第(六)项所指违法行为。天津市市场监管委已对天津市津缆电缆有限公司作出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津南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天津市津南区潘洪俊蔬菜经营部进行检查。经查,该经营部销售的五香冬菜外包装生产日期标识不清、无法辨识,涉案产品5包。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津南区市场监管局已对天津市津南区潘洪俊蔬菜经营部作出没收涉案产品和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苏晓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