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津市市场监管委对典型案例进行曝光,北辰区市场监管局对天津市维一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二十一店作出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红桥区市场监管局对天津市同润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第八十三店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5345元的行政处罚。
为切实加强天津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的市场监管,维护人民生命健康和社会稳定,天津市市场监管委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行为,公布第六十九批典型案例。
北辰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天津市维一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二十一店进行检查。经查,该店在销售处方药的留存记录上伪造药师审核签字,且经执法人员责令改正后仍继续伪造药师审核签字。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北辰区市场监管局已对天津市维一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二十一店作出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红桥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对天津市同润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第八十三店进行检查。经查,该店销售的一次性使用口罩标称生产企业“山东省漂安防护用品有限公司”实际并不存在,且未明码标价,涉案口罩300只。当事人的行为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三条、第五十五条所指违法行为,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的规定。红桥区市场监管局已对天津市同润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第八十三店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5345元的行政处罚。同时,该局已对口罩来源进行追查。(苏晓梅)